军费预算的规范性与机动性协调务管理毕业论(7)
2014-11-13 01:03
导读:3.6.2必须合理确定机动财力的比重合理确定机动财力的比重,是军费预算规范性与机动性统一的条件,也是预算能够适应新体制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认为
3.6.2必须合理确定机动财力的比重合理确定机动财力的比重,是军费预算规范性与机动性统一的条件,也是预算能够适应新体制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认为,总部一级设有军委预备费,但由于其负责全军的调控,面对新环境下物价的波动,原有标准显得无能为力,建议加大比重,主要依据当年的物价上涨指数和通货膨胀率来确定增加额;大单位一级由于归口管理着生产经营,有一定的预算外收入,故不需增设预备费,它主要以预算外收入来弥补原有机动财务标准的不足,可以按照实际所需适应加大预算外补入数;而集团军一级,由于生产经营由大单位归口管理,使其机动财力减少,机动财力主要是机动费和调剂经费,这里我们认为可以加大军一级的经费调剂权,增加其调剂经费的量。因为军一级人数多,经费量大且常跨省驻防,供应情况复杂多样,各大单位应适当下放调剂权,使集团军一级根据所属基层部队实际情况,调剂余缺,发挥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益;由于师团两级经费家底薄弱,预算外收入也较少,但实际困难很多,故应加大机动费标准,建议在原来占预算经费支出的5%~10%基础上增加50%,使党委有必要的财力基础,利于更直接、更有效地对所属军事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调控。
3.6.3建立健全机动财力的监督机制对机动费使用必须跟踪问效,不能把钱拨下去就万事大吉了,要建立监督机制,查看补助与机动指标是否用在“机动位置”上,开支是否符合财务
规章制度,是否预算的约束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