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务管理毕业(2)
2015-11-21 01:03
导读:英国事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之一。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表露分行业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
英国事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之一。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表露分行业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营业额;1967年,英国公司法首次作出公司应表露分部信息的规定;1990年,英国原准则委员会综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和股票交易所的要求,发布了标准会计实务
说明书(SSAP)第25号《分部报告》,要求增加表露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资产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1年发布了第14号国际会计准则《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要求证券公然上市的企业和其他上重要的单位按行业和地区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而后,该项准则经修订后于1997年公布,把提供分部信息的范围限定在“权益或债务证券公然上市的企业,和在公然的证券市场上其权益或债务证券正处于发行阶段的企业”。
其他很多国家和组织也有表露分部信息的要求或建议。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有类似于美国的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欧盟国家有类似于英国公司法中关于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规定;经济合作与组织提出了表露分部信息的建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也对表露分部信息予以支持。
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已越来越大,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经营的趋势,为分部财务报告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极大分离,使大量的财务报告用户只能以上市公司表露的信息为其决策的基本依据,随着投资者理性程度的进步,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分部信息的关注程度日益进步。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滞后。当务之急是制定和颁布一项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具体会计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和其他多元化企业或团体的分部信息表露。以助于进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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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
分部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团体对其内部按一定标准划分的表露重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解信息的报告。分部的划分和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基础。固然分部的划分可有行业、地区、客户、组织结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线、主要产品以及法律实体等多种,但由于按行业和地区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深进说明一个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因而行业和地区的分部信息最受用户关注。
行业分部(“business segment”,译为产业分部),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主要是对企业外的客户,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劳务,或者不同种别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各个组成部分。由于产业结构几乎是所有企业机会和风险的关键因素,故此项信息特别有用。
地区分部(geographical segments),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在特定经济环境中从事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它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不同于企业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部分。由于不同地区的环境、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等,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按地区分部提供的信息,将有助于深进了解企业的机会和风险。
我国现行规定对报告分部的划分偏重于行业分部标准。《准则第二号》只要求表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表露地区分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附表格式则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分部,以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分部。我们以为多数上市公司一般是按行业进行治理并编制内部财务报告的,其按行业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故以行业为标准划分分部是恰当的。但也有一些从事多种经营的上市公司,并不按行业设计治理体制和报告体系,而是按地区来设计治理体制和报告体系,对这样的公司要求其以行业为标准表露分部信息则并非最为恰当,由于这一做法会增加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工作量和编制本钱,同时也不一定符合财务报告用户的信息需求。我们的观点是,当企业的内部财务报告体系是以地区为基础分部时,假如以地区为标准划分分部能更好地反映一个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公司应按地区分部对外提供分部信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准则时,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对第一级分部的划分,除规定行业分部标准外,还应增加地区分部标准,企业在编报分部财务报告时可根据实在际情况选择确定第一级分部的适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