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等国非营利农业组织财务治理的主要做法及
2016-05-28 01:09
导读:财务管理论文毕业论文,英法等国非营利农业组织财务治理的主要做法及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一、英国、瑞典非营利
一、英国、瑞典非营利农业组织财务治理
英国、瑞典的非营利农业组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由国家财政供给的,如瑞典农业部的代理机构;另一种类型是市场化运作的,如英国农技推广咨询服务中心。其中财政供给的非营利组织承担实现政府职能的公益事业,在财务治理上与政府部分相同。英国、瑞典两国农业部分在经费治理上,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预算治理、项目治理和代理治理。
1 严密的预算治理
英国、瑞典的预算治理程序和我国相似,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两国都采取“重预算轻决算”的预算治理方式,因而在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方面比我国更严密,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1)零基预算。不同于我国编制预算上年度基数的做法,而是根据本年度的实际需要编制。
(2)项目预算。英国和瑞典都按项目编制预算。一般都是由国会提出各行业远景、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然后由政府各部分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项目任务。简单地说,国会要求各部分完成的任务就是编制预算的。进进90年代以来,英国农业部已逐步把基础性、战略性、食品安全、农业环境、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动
植物保护等作为本部分的重点项目;瑞典农业部也把环保和
园艺作为本部分的主要任务,这些项目也就成为这一时期两国农业部编制预算的主要内容。
(3)部分预算。各部分分别编制预算,每年11月报国会表决审批。
(4)转动预算。每年都要转动编制今后三年的预算。
(5)法定预算。农业部的预算先经部常务秘书审阅,再经部长审定。国家预算需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会审议批准。已批准的预算作为法定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增加项目或调整项目支出等。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2 的项目治理
英国和瑞典农业部对所有的经费都实行项目治理。即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并完成项目。在英国,农业部将项目分为竞争性项目和非竞争性项目,由各非营利组织提出项目申请或进行项目竞争。对于竞争性项目,农业部确定项目内容后,通过代理机构向进行项目招标。各单位对竞争性项目投标时,所申请的项目经费一般包括项目直接用度、项目治理费(一般为直接用度的30%)和必要的项目收益(一般为直接用度的15%),治理费和收益一般用来支付单位治理职员的工资和其他公用支出。然后,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形成一个或多个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进项目实施阶段。对于非竞争性项目也须进行评审,然后由政府指定单位实施。在项目治理上,两国也有一些共同的做法,如根据项目时间是非分别设立短期项目、长期项目和转动项目。两国在项目经费上都要求各单位不答应超支,更不答应挪用,如有结余,由出资者决定结余的用途。
3 规范的代理治理
代理治理是西方普遍采用的一种项目治理方式,英国和瑞典也都对项目实行代理治理。在英国,先由农业部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招标、评审。代理机构是自收自支的非营利组织,有自己的业务和财务目标。在瑞典,代理机构专门代政府部分治理项目和经费,签订合同,监视、检查项目等,实际承担了政府职能,相应的机构所需经费也由财政供给。
英国、瑞典两国市场化运作的非营利组织在改革过程中,经历了从申请项目到竞争项目,从依靠政府到面向市场,从事业性到性、竞争性的三个根本性的转变。
1 从申请项目到竞争项目的转变。80年代以来,英国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私有化、市场化改革,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逐步得到重新界定。农业部根据本部分的重点工作,提出项目要求,希看用最少的钱取得最好的成果,竞争机制顺理成章地引进到项目经费安排上。原来完全由政府安排的项目,现在必须通过竞争取得。如英国的纽卡斯尔大学,1997年至1998年度全学校总收进1. 56亿英镑,其中5800万英镑是经英格兰资金委员会的评审竞争得到的,占总收进的37%。申请政府项目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治理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