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预算目标确定及其分解的理论分析务(3)
2016-08-31 01:33
导读:(四)三者协调与讨价还价机制 从上述不丢脸出:(1)股东及股东大会对预算目标确定公道性与否的关注,主要借助于两种机制:一是董事会机制,这是一种内部治
(四)三者协调与讨价还价机制
从上述不丢脸出:(1)股东及股东大会对预算目标确定公道性与否的关注,主要借助于两种机制:一是董事会机制,这是一种内部治理机制;二是外部市场机制,也就是说,股东通过市场反应形式来表达对预算目标的肯定或否定,公道的预算目标会被当作“好消息”而被市场消化,反之,不公道的预算目标会被作为“坏消息”而引起市场不良反应。在外部市场并不完全有效的情况下,董事会机制被以为是最有效的股东代理机制。(2)董事会被以为是预算目标的决策机构,尽管它并不具体从事预算编制,但负责预算的审批与下达,因此,它历来被以为是预算目标确定的主导气力。(3)总经理出于主观与客观等多方面条件与因素的考虑,在预算目标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从目标的现实性、可操纵性方面对预算目标的主观性提出修正,并从个人利益与个人行为角度来看待预算目标。
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以为,预算目标确定事实上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是涉及各方面权利和利益调整的过程。
二、预算目标的指标导向及其涵义
预算目标确定需要解决的第二个是如何选择预算指标。一种普遍的熟悉是,预算指标就是利润指标,但在现实过程中,并不完全如此。我们以为,决定或选择预算目标的指标至少要考虑:(1)可操纵性;(2)导向性或战略性。符合上述条件的指标可回纳为两类:一是效益指标(如用度或利润);二是规模指标(如收进、市场增长率或市场份额等)。这两类指标的权重视不同、同一企业不同阶段而有所侧重。当企业处于成熟期时,效益指标可能是最主要的,或者说是唯一的。但是,当企业还处于成长期时,董事会的战略意图可能会以为效益与规模并重,由于不顾未来规模效益的效益不可能持续长久,而只顾规模不顾效益即是无效劳动。因此,笔者以为,题目的关键不在于如何确定这两者权重,而在于树立起一种正确的预算目标意识,即预算指标并不简单指效益指标,可能还有其他要素或指标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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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熟悉这一题目之后,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题目是:“效益指标是什么?”对于这一题目的回答因责任中心不同而各异。即:对于用度或本钱中心而言,它指本钱或用度本身;对于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它是指利润和投资收益。具体为:(1)利润中心的“利润”。由于利润中心不具备投资权力和对外筹资权力,因此公司下属的经营分部可定义为利润中心,团体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在母公司看来也可定义为利润中心。这里的利润是指可控利润,也就是该中心占用资产所能发挥的全部效能,在治理中表现为贡献毛益或者是息税前利润(EBIT)。(2)投资中心的“利润”。由于投资中心具有独立的投资权限和对外筹资权限,因此只对股东的投资收益负责,如单一法人企业或者具有投资权限的团体公司下属子公司,则其利润表现为税后利润(或净利润)。
这就表明,预算目标中利润预算指标的确定,可能表现为对投资中心税后净利目标的确定,也可能表现为对利润中心的贡献毛益或息税前利润预算目标的确定。
至于规模指标,可以用销售规模、销售增长率或者市场占有率等指标来衡量,它们在预算目标确定的功能上是一样的。在实际活动中应留意的是,在用这些规模指标衡量规模并用于目标确定时,必须考虑其衡量口径,它可以按照会计准则中关于收进确认条件来确定规模,也就可以按照企业或行业的确认依据进行计量。
三、单一法人利润预算目标确定及其目标分解
单一法人制是企业团体多级法人制的对称。这类企业利润预算目标确定与分解主要涉及四个题目。具体分析如下:
1 采用倒挤法确定利润预算目标。利润预算目标确定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作为委托代理的各方,董事会处于委托方地位,具有对终极预算目标的决策权,而作为代理一方的经营者,在取得对全部法人资产的经营责任之后,行使对资产的使用权。这是一种典型的资产经营责任。在单一法人制下,利润预算目标确定一般采用倒挤法,一方面根据股东期看收益率(如12%),在考虑各种预备与积累之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分配程序与分配比例),来倒挤出税前经营利润。另一方面,董事会及总经理会按着市场状况与利润猜测得出另一结果。在经过讨价还价之后,终极确定利润预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