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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暴力内涵的重要意义
暴力是我国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的犯罪手段,对于暴力内涵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暴力是某些犯罪成立的必备条件
暴力的使用直接影响了某些案件的定罪,比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危机飞行安全罪、暴力劫持航空器罪,在这些犯罪的过程中实施暴力与否直接决定了该罪是否成立,比如:刑法中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该罪中如果没有使用暴力不能构成本罪。在此类犯罪中,行为人实施了暴力手段是成立该罪的必要前提。行为人为了达到犯罪目标而借用暴力作为其手段是此类犯罪的共同特征。
(二)暴力是某些罪名的结果加重情形之一
抢劫罪、强奸罪、妨碍公务罪等犯罪,在其过程中使用暴力与否以及使用暴力的程度对这些暴力的量刑有重大影响,如抢劫罪中,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另外如刑法第240条所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只要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则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一种法定情形就是: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此处的暴力也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结果加重犯的情形之一。
(三)暴力的程度不同构成的犯罪也不同
某些犯罪暴力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之后,犯罪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刑法对某些犯罪的暴力的程度有限制,超过该限度则罪名改变,比如在暴力取证罪中就规定了:“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232条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还有,暴力的程度不同也会使犯罪性质发生改变,即暴力是罪名转化的条件,比如非法拘禁罪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就会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中国大学排名
结语
综上所述,关于我国刑法分则中的暴力,学者们虽然都作出过一定的探讨,但是对暴力的研究并不深入,学界也很少单独对刑法中的暴力进行分类研究,而只是在一些具体的犯罪中讨论了对暴力的认定,而关于暴力的内涵、程度等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众说纷纭,到目前为止,学界对于刑法分则中的暴力到底具有什么内涵,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本文结合当今学界的部分观点,从暴力的内容、程度、具体的适用以及认定暴力的意义上对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的内涵进行了系统的概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笔者也会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对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内涵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