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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混业经营成为国际性的趋势,金融监管体制各国不一。目前我国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但混业经营已客观存在,三会一行的监管体制又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着重分析随着金融开放的进一步加快,国际、国内金融混业的经营现实与趋势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及应对策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渐进式地完成向混业经营的过渡,适应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和金融创新的需求,同时完善相应的立法和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 金融监管
Legal Issues of the Operational Modes and Regulatory System in the Finance Industry in China
Abstract:Mixed operation has become a trend internationally and the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s tend to vary in different countries. At present, China has adopted the modes of divided operation and divided supervision but with the existence of mixed operation .In fact,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our regulatory system which is known as “three departments supervising the banks”. With the further opening-up of finance , the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s in China has faced the challenges brought by the reality and the trends of financial mixed operation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analyzing the the above issues and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 In view of actual circumstances in China, it suggests that mixed operation can only be achieved gradually, conform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on in the field of finance .It’s also argued that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 and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need to be improved.
Keywords:Mixed operation Divided operation Finance supervision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面临着全面对外开放、竞争日趋加剧的局面,在外压和内力的作用下正面临着选择分业或混业的重新选择。金融分业、混业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监管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金融分业经营与金融混业经营问题,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面而言,即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涉及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就我国金融业的模式选择与法律建构提出拙见。
一、对我国金融业制度的回顾与反思
(一)我国金融业制度的沿革
我国金融业曾经进入过混业经营,再到分业经营,目前总体上还是分业经营。事实上,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制度,大多数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通过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与了证券和投资业务。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缺乏自律约束和监管能力不足,混业经营加速了风险的积聚,催化了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生成。因此,国务院于1993年决定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业进行治理整顿并提出了分业经营的管理思路。至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成立,我国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新格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确立。
(二)对金融业制度的反思
第一,现状。随着我国金融结构的逐步调整和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近年来管理层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突破了有关严格分业经营的限制,原来的一些政策禁区逐渐被打破。目前,我国银行与证券之间的业务合作,已初具规模,银行已参与了证券经纪、结算、基金、托管、开放式基金(发行和设立)等多项业务。实践中出现了在集团控股下分设银行、证券、保险机构这一具有萌芽态势的混业经营模式,如中信、光大、招商、平安等集团公司实际上已经开始控股证券、银行、保险等机构。这些政策上的重大突破都预示着我国金融体制系统化市场变革即将到来,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时代离我们已不再遥远。
第二,存在问题。①分业经营进一步加大金融风险。商业银行由于只能在狭小的存贷款领域、主要面对国有企业从事基本的存、贷款业务活动,由于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持续上升、存差过大、资金浪费、业务收入无法抵补业务支出、出现大面积亏损。保险公司只能将钱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保费资金无法用活。许多保险公司的利息收入无法满足其理赔和业务支出的需要,有些甚至出现亏损。证券类金融机构在分业管理和缺少必要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的情况下,在股市低迷时,许多证券营业部入不敷出;行情高涨时,一些证券公司又常常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以提高其自营业务能力。分业经营已造成各类金融机构事实上“分割经营、孤立经营”的局面,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②分业经营阻碍了金融业的发展。“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政策却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严重障碍。现在只能在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下,做一些相关行业互相之间的服务,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会由于受到分业的限制而无法推出。③金融立法存在明显的缺陷。首先,立法与现实脱节;其次,在三法并存格局中,有关监管的法律规定只占很少的部分,条文简单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和相互的协调性。④分业监管体系不完备。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在分业监管中,机构之间出现监管的真空地带、摩擦而且缺乏协调,监管成本过高。从目前分业监管体制实际运行的效果看,存在诸多缺陷,如多元化监管主体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技术)与行业发展不匹配、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实务操作系统等。
二、金融业的抉择:混业还是分业
(一)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市场发展的主流
金融创新改变了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愈来愈模糊不清,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呈现综合化、国际化的新趋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益高涨的金融业购并浪潮呈现出新的特点,金融购并不再是简单的同业合并,而是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跨行业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购并,加快了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迈进的步伐①。美国对最终确立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还是相对滞后的,英国、日本对金融业回归到混业经营都先于美国,德国则一直实行混业经营②。
(二)混业趋势对我国金融业的挑战
1、入世后,金融开放政策和QFII的实施将使我国金融机构直面跨国金融集团激烈竞争。在中国建立和完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过程中,2001年中国加入WTO正在深刻地改变中国金融业的格局。按照中国政府的承诺,2007年以后中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对外资开放。大批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而且这些公司大多是全能型企业,业务领域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方面。它们将会抓住进军中国金融市场的机会,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抢占市场份额。
2、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划分日益模糊,现行监管体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国内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和事实混业经营,突出表现为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业务划分日益模糊,使现行监管体制所隐含的问题日益突出。首先,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趋同性和可替代性,削弱了分业监管的基础;其次,尽管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模式,但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控股下的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往来,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经营③,此外,四大银行也加紧了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步伐④;再者,现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大多采取机构监管,实行业务审批制方式进行管理。
(三)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
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将促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便于内部管理又有利于外部监管,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但是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是不容忽视的。混业经营则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经营,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获得协同优势;可以促成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以及其它的金融服务业形成合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更大程度上容纳金融创新、满足金融需求;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运作和不良资产的盘活,增强盈利能力;有助于产生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之间的相互合作效应。当然,混业经营同时也会加大金融风险,产生金融危机的隐患较大。
混业、分业经营只是形式问题,不论采取哪一种经营模式,关键还是在于经营者的素质,监管体系的完善以及如何化解金融风险。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不断游离的起因在于企业购并浪潮和金融创新;由于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和优势互补的需求以及人员、资源的充分利用。本质上看,金融结构混业-分业-混业的变化是多种利益博弈下的制度变迁的结果,市场结构、监控资源积累状况、人文因素等都影响制度结构安排和变迁路径。而混业经营已然成为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⑤。
(四)我国金融业采混业经营模式是大势所趋
改革开发后我国曾出现过的混业经营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但现在市场经济的需求让我们不得不正视混业和分业的选择。一方面,随着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无论是金融产品的交易,还是金融组织、金融市场之间的合作与结合都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另一方面,尽管混业经营还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障碍,但不同金融部门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等已经初露端倪,不同金融机构在业务方面的相互结合更是势不可挡。各种形式的“混业”已对我国目前的分业经营体制构成挑战,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竞争力很难提高。随着QFII的实施以及金融业开放的推进,在境外跨国金融集团混业经营的压力下,境内金融机构迫切要求允许开展混业经营,这种压力现在已经显现出来,现行的监管体制也越来越被动。
三、混业趋势下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和监管制度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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