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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的中国司法改革:反思与前瞻(1)(6)

2016-07-17 01:00
导读:第一,公民启动程序内救济的频率较高,且有上升趋势。2000年—2005年全国一审案件的上诉率均在9%左右,且有明显的上升趋势。(注:笔者以全国法院受理

  第一,公民启动程序内救济的频率较高,且有上升趋势。2000年—2005年全国一审案件的上诉率均在9%左右,且有明显的上升趋势。(注:笔者以全国法院受理的各类二审案件总数除以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的各类案件总数,来计算一审案件的上诉率。2000年—2005年全国一审案件的上诉率分别为8.71%、9.01%、9.34%、9.63%、9.89%、10.1%。统计的原始数据分别来源于2000年—2005年的《中国法律年鉴》。)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也显示,2003年—2007年全国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0.01%。一份更为精确的资料则表明,行政上诉案件1997—1999年分别按11.35%、12.36%、25.92%比率递增,民事上诉案件则按14.34%、13.36%、18.85%递增[7]。再审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有资料表明,2002年—2006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再审的案件总数不仅逐年升高,而且再审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比率也有上升的趋势。(注:2002年—2005年《中国法律年鉴》与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所披露的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2002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54 159件、结案55 408件(其中发回重审2 989件、改判17 176件),2003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51 617件、结案52 998件(其中发回重审3 056件、改判16 938件),2004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50 500件、结案49 394件(其中发回重审3 563件、改判16 967件),2005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47 902件、结案46 468件(其中发回重审3 467件、改判15 867件)。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06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再审案件48 286件,结案47 270件,其中改判15 568件。)这些情况均在不同程度上说明审判质量存在一定的缺陷,司法公正尚待提升。
  
  第二,公民寻求诉讼外救济的行为较为频繁。由于绝大部分申诉案件无法进入再审程序,或者是申请再审者感到通过再审方式纠正判决结果的希望渺茫,当事人往往会寻找其他救济途径,这其中上访就经常被采用。近年来,涉诉上访的情况非常频繁,甚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暴力性上访也时有发生。《中国法律年鉴》所提供的数据表明,2002年—2005年全国法院处理的来信来访数量不断上升。(注:2002年—2005年全国法院的情况依次为3 656 102件(人)、3 973 357件(人)、4 220 222件(人)、4 355 471件(人)。以上数据来源于2002年—2005年的《中国法律年鉴》。)尽管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办理的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4.7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1.18%,但总体仍不容乐观。(注: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称,“五年来,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涉诉信访案件71.9万件,同比上升11.69%,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涉诉信访案件1 876万件,同比下降55.58%。”这一事实除了表明当前涉诉上访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之外,也说明了当前涉诉上访有越级上访的势头。)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三,司法腐败亟需治理。近年来,我国司法腐败现象有所蔓延,有的地方甚至有恶化的趋势,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根据近年的媒体披露,司法腐败呈现出规模增大、层级变高的现象。这首先体现在法院的 “集体性腐败”上。比如2002年武汉中院“腐败窝案”就涉及13名法官和44名律师,其中不仅有当时的武汉中院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和副院长胡昌尤,还包括副庭长3名、审判员7名、书记员1名。(注: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窝案”过后,继任院长周文轩也于2006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参见叶铁桥等.武汉中院两院长前腐后继 继任者边反腐边违纪.中国青年报,2006年10月13日.)再如,在2005年—2006年期间,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爆发“腐败窝案”之后,又发生了三任院长“前‘腐’后继”的丑闻[6]; 2006年6—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7]。近年来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与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腐败被查处的情况,也是司法腐败恶化的又一表现,如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原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衍东、原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孙小虹、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原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等。(注:以上例证的相关报道分别可参见廖诚文.尚未披露的前大法官受贿内幕.法律与生活,2004(17);简一,李为民.首席法官的罪行.法律与生活,2004(15);子予.拍卖,“拍”倒了高院院长.检察风云,2004(16);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徐衍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国纪检监察报,2005年3月16日;肖扬.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0(2);裴智勇.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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