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的中国司法改革:反思与前瞻(1)
2016-07-1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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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学界倡导、实务界推动与官方决策的共同作用下,中国
摘 要:在学界倡导、实务界推动与官方决策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十多年的司法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呈现出学术话语鼓动与牵引、实务界跟进与展开、中央决策指导与把关的基本面相。总结与回顾改革的历程,中国的司法改革存在诸如司法公正有待提升、司法效益有待提高与诉讼成本有待降低等现实难题,这与应然改革主体缺位、改革理想偏失以及改革条件匮乏等有关。中国未来的司法改革首先应让应然的改革主体归位,并在合理确定改革理想的基础上,采取本土意识上的建构与试错路径来推进。 关键词: 司法改革;反思;前瞻 Abstract:Due to the academic appeals, professional urges and government policies, the judicial reform in China has made a breakthrough in a dozen years. In the reform, scholars act as pioneers, legal profession follows suit and central government policies serve as the guidance and guideline. However, with a view to the history of the judicial reform, one can inevitably find some defects such as impartiality and inefficiency of justice and expensiveness of costs, arising out of or pertaining to absence of proper reformers, impropriety of expectation or lack of good conditions. To achieve success of the reform, the proper reformers should be ascertained, the blue print be reasonably drawn up and ways and measures be taken with a sense of local circumstances and conditions. Key Words:judicial reform; reflection; perspective 迄今为止,中国的改革开放已有30年。在这一时刻,有必要回顾与反思中国的司法改革,前瞻其未来。
一
(一)中国司法改革的既往成就
如果说当代中国法治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话,那么中国司法改革的真正起步则可以追溯于20世纪90年代。回顾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不难发现中国的司法改革已取得突出成就,这尤其表现在司法人员的职业化、司法程序的制度化、司法功能的扩大、司法独立的增强等方面。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第一,司法人员的职业化。改革之初,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与司法能力一直为学界所诟病。在司法改革的推动下,司法人员的职业化成为了司法制度建设的中心之一,尤其是《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订与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大大地提高了法官与检察官的职业准入标准。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司法人员的职业化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法官与检察官的专业素养有了明显的提高。
(注:1983年6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描述四川的法官队伍情况是,“法院干部中,党团员占84%……政法院系的大专毕业生仅498人,占4.6%,而小学以下程度占15%,其中还有相当数量是文盲和半文盲。”(江华.江华司法文集.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307.)有资料表明,截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达到法律大专程度的法官仍然大约有近一半。(参见周敦和.从“重视教育、重视人才”谈法官教育、
培训问题.人民法院报,1994年5月12日.)进入21世纪以后,法官与检察官的学历提高的幅度更大,2004年全国法官的学历水平大专以上的已有90%。2005年,全国法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1万余人增至9万余人,占法官总数的比例从6.9%提高到51.6%。全国检察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12 724人增加到77 686人;具有硕士
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216人增加到4 690人。参见吴兢.我国法官检察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民日报,2005年07月17日).还有资料显示,2005年,法官、检察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60.8%和63.2%,比《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以前提高了53个百分点和46个百分点。参见http://news.sohu.com/20060826/n2450098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