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布什诉戈尔的法律诉讼看美国的民主与法治(11)
2017-08-04 01:26
导读:[8]在有关州务卿可否接受逾时报来的选举结果上,佛罗里达的选举法的规定不够清楚。该法第102.111条称,如果某县逾时没有送报选举结果,该县的选举结
[8]在有关州务卿可否接受逾时报来的选举结果上,佛罗里达的选举法的规定不够清楚。该法第102.111条称,如果某县逾时没有送报选举结果,该县的选举结果"将被忽略不计"(shallbeignored);但在第102.112条中,对同一问题,州法又使用了"可被忽略不计"(maybeignored)的字眼。到底应该以哪一条为准?州务卿哈里斯和戈尔方面各执一词。为此,州最高法院明显感到,裁决这一相互矛盾规定的困难。但因其"不愿意改写州选举法",它只能诉诸于"启用法院的衡平法权力(equitablepowers)来提供一个补救性措施",并据此作出了上述的决定。布什方面则认为,这项决定不正当地超越了法院的权限范围。OpinionofPalmBeachCountyCanvassingBoardv.Harris,VolusiaCountyvHarris,andFloridaDemocraticPartyv.Harris,(CaseNos.SC00-2346,SC002348,SC00-2349inFloridaSupremeCourt,November21,2000).转引自王希:《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述评》,《美国研究》,2001年第1期。
[9]RichardA.Posner,BreakingtheDeadlock:the2000Election,theCo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