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从布什诉戈尔的法律诉讼看美国的民主与法治(7)

2017-08-04 01:26
导读:最高法院的决定使戈尔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12月13日晚,戈尔向布什承认失败,并发表了颇为感人的电视讲话。虽然戈尔仍不失幽默地说,他已经


最高法院的决定使戈尔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12月13日晚,戈尔向布什承认失败,并发表了颇为感人的电视讲话。虽然戈尔仍不失幽默地说,他已经给布什打了祝贺电话,并表示不会再收回祝贺,但从他发表这一讲话时并不轻松的面部表情和略带颤音的声调中,我们很容易地感受到戈尔此刻复杂的心情,难免对他抱有深深的同情。是啊,在经历近两年的精心准备,近一年的艰苦竞选,特别是大选日后36天苦苦的挣扎和前途不定的痛苦等待之后,而且是在领先对手33万余张选民票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佛罗里达州几百张选票而与白宫失之交臂,这对任何政客来说,都是非常痛苦的。要接受失败的结果,的确需要相当的勇气。

美国的总统竞选很像一场重要的比赛,要经历预赛(争取两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预选)、复赛(全国党代表大会正式提名)和决赛(两党候选人竞选)的漫长过程,但较体育比赛更为残酷的是,它只有冠军而没有亚军的位置。戈尔能够平静地,虽不是情愿地接受了失败的结果,并在讲话中表现出君子风度,应该说是"虽败犹荣"。

持续36天的选后诉讼正式结束。36这个数字恰好也是200年前那次总统选举僵局中,众议院投票的次数。笔者在当时的一篇评论中写到:"200年前36次的投票,200年后36天的等待,最终都是以政治家放弃党派成见,置国家利益于第一位而解决了总统产生的僵局,由此可见,在我们诟病美国选举政治和党派政治弱点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美国政治生活中存在着一股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缺乏的那种强大的凝聚力,这就是戈尔希望他的支持者时刻牢记的’我们都属于一个民族,有着共同的历史和共同的命运。’"[13]

2001年1月6日,107届国会开幕。非常残酷的是,戈尔以参议院议长的身份宣读他在内心中并不承认的大选结果:在选举团的538张选举人票中,布什和切尼赢得271张,戈尔和利伯曼赢得266张。在全国范围内,布什共得民选票50,456,141张(占总票数的47.87%),戈尔共得民选票50,996,039张(占总票数的48.38%)。布什比戈尔少了近54万张左右,成为继1886年哈里森之后又一位少数票总统。英国《学家》杂志"以偶然胜出的总统"为题评论说:政治史上"极少出现过以如此微弱的胜利赋予某人以如此巨大的权力"。[14]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五、民主与法治的平衡一个永恒的难题

最高法院的多数决定受到了自由派的广泛批评和质疑。有人嘲笑说,5位保守派大法官在这次总统选举中投了布什两次票:一次在11月大选中,一次在12月的裁决中。批评主要集中在司法对政治的干预和对民主原则的违反。  

在美国,选举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根据美国"伟大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1801-1835年任首席大法官)留下的宪政遗产,法院一般不应介入政治问题。但人民的选举权乃是人民的一项根本的宪法权利,当整个问题涉及人民的选举权时,法院是否应该介入?如果按照厄尔·沃伦法院(1953-1969)在著名的卡尔诉贝克案中确立的先例,[15]介入似乎理所应当。但问题是,伦奎斯特法院一向以保守著称,奉行司法克制,它的介入难免有党派倾向之嫌,有损司法独立的美名,因此,有论者甚至认为这次"大选开创了由联邦最高法院裁决总统大选争执的先例,打破了美国宪政中三权分立的神话。"[16]

这个评论可能过于绝对,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判断标准的问题。先抛开党派政治因素不谈,如果认为60年代沃伦法院对贝克案的判决是正当的司法干预,有助于美国民主制度完善,那么,同样道理,也很难说大选案不是正当的司法干预,有助于美国大选政治的稳定。[17]因为,按传统的标准,两者分别涉及州议员的选区和总统选举的地方选票问题,都是不适合联邦司法解决的地方政治问题。因此,不能因为是开明派的干预就说是正当,保守派的干预就是越权。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仅就形式而言,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半斤八两。因为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人工计票决定在先,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在后。一位美国教授的评论可谓一针见血:最高法院的"非法"不过是对佛州高院"非法"的反击。[18]如果在原则上认可佛州高院司法干预的合法性,就很难不赞成联邦最高法院干预的合理性,因为总统选举人的产生显然与宪法及联邦法律密切相关。[19]唯一可以指责的是,伦奎斯特法院一向保守,主张限制联邦权力,保护各州的权力,而它在大选案上的态度有悖它的基本司法理念。
上一篇:从法律行为的成立及生效要件看民法的意思自治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