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浅析婚约解除的民事责任

2017-08-06 01:07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浅析婚约解除的民事责任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摘 要: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

  摘 要: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我国婚姻法对婚约未作规定,由此带来诸多不便。婚约是一种人身关系的契约,当事人不能基于婚约请求结婚。基于婚约发生的财产赠与关系,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解除婚约后应当返还。一方擅自或因他方过错解除婚约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关键词:婚约,婚约效力,赠与,民事责任

  婚约,从字面理解即关于婚姻的约定。我国著名婚姻家庭法学家巫昌祯教授认为,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①婚约的成立也称订婚或定婚。

  一、婚约立法概况

  婚约并非近代的产物。古巴比伦国王的《汉穆拉比法典》第128条便有“倘自由民娶妻而未订立契约,则此妇非其妻”。我国封建社会,六礼中的前四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都与定婚有关。到了近现代婚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着,并未销声匿迹。《墨西哥民法》第139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制作的公认的婚约,构成订婚”。前东德家庭法典第5条第4项有“为了使双方婚前从性格、观念、兴趣及生活条件等方面,严肃地考虑是否适合终身的结合,提倡通过订婚的方式进行”。在我国中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的大理院仍然对定婚作如下解释:“定婚为成婚之前提,据现在继续有效之前清现行律载,男女定婚,写立婚书,依礼聘要。文载虽无婚书,但曾受聘财者亦是等语,是婚约必备的条件之一,婚能为有效成立,苟无一具备,虽无成婚,于法律上仍不生婚姻之效。”②可见,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西方世界还是东方世界,都有着婚约这一制度,是各国人民生活习惯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规定有所差异但都是作为婚姻成立的一个重要前提。而婚姻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组成社会的重要部分。可以说婚姻的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婚姻一旦成立,便具有强大的法律效力。法律的调控社会关系和个体行为的价值规范,是人们能自觉意识和把握的行为准则。③因此婚姻必定在法律规制的范围内。马克思说过:“如果婚姻不是家庭的基础,那么它就像友谊一样,也不是立法的对象了。”④同时婚姻具有很强的民族传统色彩,它根植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社会环境、风俗人情、生活方式对其有重要影响。法律往往是对社会生活中通行的习惯、惯例的确认、总结、概括和升华。⑤从这一点婚姻也受法律的保护。作为以结婚为目的而成立的婚约,它与婚姻有着直接的联系,而且同样是人们风俗习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我国1950年和1980年颁布的两部婚姻法中以及2001年4 月对1980年婚姻法修正后均未涉及婚约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因婚约而引起的问题并不少见。由于缺少了法律对婚约的事前指引和事后调整,导致因婚约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得不到妥善的处。司法实践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不仅关系这婚约当事人的利益,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笔者就此作一点探讨。

  二、婚约的性质

  关于婚约的性质法学界有两种见解:一是契约说。婚约是作为本约的结婚契约的预约,违反婚约的责任的一种契约责任。另一种是非契约说,婚约是结婚的一个事实阶段,但不是必经阶段,不是独立的契约,也不是一种契约之债。因此任何人不能根据婚约提出结婚之诉,也不能约定在不履行婚约时支付违约金。⑥

  我赞同契约说。我认为婚约的双方当事人为结婚所作的约定,是一种约定就意味着双方合意。既然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都有义务为这一约定的目的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即努力促成结婚,以及等待对方或某一条件成就时结婚,在约定内不与他人订婚或不从事有损于对方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婚姻身份关系的协议也是一种契约,是一种民法意义上的合同。台湾学者王泽鉴也曾指出:民法亲属编所规定之订婚、结婚、离婚及夫妻财产制之订立,亦属民法上之契约。⑦史尚宽先生在归纳婚姻的法律特征时第四点指出:婚约为不要式契约。⑧在国外的立法例中也将婚约视为契约如《埃塞俄比亚民法典》第560条规定:“订婚的未婚夫妻双方各自的家庭成员就将举行婚姻达成一致的合同。”

上一篇: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二三四五”理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