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当代检察权法理定位及权能配置模式的(9)
2017-08-24 01:00
导读:二、社会公益性是检察权发展的时代特征 社会公益性是检察权赖以生存、发展的内容。检察权以制衡、制约的角色出现,其权力的行使直接表现为代表国
二、社会公益性是检察权发展的时代特征
社会公益性是检察权赖以生存、发展的内容。检察权以制衡、制约的角色出现,其权力的行使直接表现为代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尤其是对危害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益的行为的干预。在法兰西王国,国王的代理官追诉体制的形成为近代法国检察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借鉴的模式。“PROCUREUR DE ROI”(国王代理官)与检察官“PROCUREUR”词义上都有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意思。近代检察制度形成后,检察权在民主法制的制约下,由过去代表王权利益进化到代表国家、维护法律所确认的公共利益阶段,反映了人类法制选择民主、文明进步的过程。在现代国家理论中,检察制度的完善和检察权的加强,绝不是单纯为了国家统治阶级的专政,而是保障国家权力在广大民众参与下,在国家认可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上有效运行,不仅要检控危害社会的各种犯罪,而且要维护社会公益和法制秩序。大陆法系的国家正是依据这一理念,改革、完善检察制度,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法律干预。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对公布学生成绩排名行为的思考——探讨公开学生成绩排名
《行政复议法》不需要“司法最终”原则--兼谈我国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