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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涉及面最大的权利之一。知识产权所涵盖的范围较广,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问题是近年来知识产权中的一个新的迫切需要面对的课题。以中国现阶段网络传播的著作权现状切入,着重讨论现状表现的、正在解决的、尚待认识的等方面问题,以期引起对网络传播著作权问题更高程度的社会关注。
关键词:网络传播;知识产权;著作权;邻接权
中图分类号:D923.4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5-0105-03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精神权利(人身权),主要功能指在作品上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修改已发表的作品等的权利;其二是经济权利(财产权),主要是指以出版、表演、广播、展览、录制唱片、翻译、改编、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自1710年英国实行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起,著作权作为私有财产便开始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相继,欧洲各国和美国亦开始制定和颁布相关法规,从此,现代著作权法得以形成并发展。无论是罗马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著作权法,亦或其他国家现行的著作权法规,虽有立法角度的差异,但在1886年通过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和1889年拉美国家签订的《文学艺术作品所有权公约》(简称《泛美公约》),到1952年在日内瓦通过的新的国际版权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