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有技术的国际保护(1)(3)
2017-09-28 03:45
导读:(三) 符合社会基本价值观 专有技术的产生不是上帝的恩赐,而是来源于对现有一般信息进行加工、筛选、储存、处理和获得的结果,是凝聚着人类脑力
(三) 符合社会基本价值观 专有技术的产生不是上帝的恩赐,而是来源于对现有一般信息进行加工、筛选、储存、处理和获得的结果,是凝聚着人类脑力劳动和经济成本的特殊智力资产。其价值性体现了人类结合经济工具和智力活动凝聚成劳动结晶的追求,反映了劳动促进财富增值的恒定信仰。劳动是公平取得财产的基本途径。“在不对他人负有义务的场合,人们对其生产、做成或创造的财产全部享有所有权”。[ 6 ] 这种所有权是厘定人际关系的社会手段,一定程度上包含着社会的肯定、尊重、支持和容忍,在社会中形成了共识。这种共识必须通过一定的规范、体制和法律手段加以支撑和确认,才能有效地排除搭便车、寄生、盗用等败德行为。同时,这种确认不应排斥他人通过独立开发、反向工程等正当合法的劳动获得相同或相似的专有技术。否则,便会抑制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关于专利无效宣告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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