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规定看所谓的内幕交(2)

2017-09-29 01:27
导读:在世界各国的保护公平交易的法律规范中,立法的模式也不相同,有些国家是作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有些国家是作列举式的规定,有些国家是作原则性也列


  在世界各国的保护公平交易的法律规范中,立法的模式也不相同,有些国家是作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有些国家是作列举式的规定,有些国家是作原则性也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那么,看过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会发现我国的立法是采用原则性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因此不妨看一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总则部分的概念与一般原则性的规定。“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这就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一、二条的规定。在第二条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法定的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但是由概念直接推出本文所探讨的这种内幕交易行为就是反不正当竞争,似乎还不具备较强的说服力。

  为了让不正当竞争的概念-认定内幕交易行为是不正当竞争的推断更加具体,更加有说服力,我们可以借助美国的大名鼎鼎的《谢尔曼法》。但是这样做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谢尔曼法》是美国的反垄断法,是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中国的保护公平竞争的规范,怎么可以用美国的法律来解决中国的问题?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该说两者都是保护公平竞争的规范,从深层的立法目的上是一致的;另外,谢尔曼法有其特点,那就是他的原则性,法典只有八条,而且前三条都是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原则性的规定。本文所讨论的内幕交易行为如上面所论述的,不能将其归入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中,而只能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的规定来认定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的规定与谢尔曼法的原则性的规定之间的

上一篇:广大个体工商户/摊位所有权人的权利如何保障?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