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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格责任看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的突破——从*

2017-11-11 01:59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从严格责任看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的突破——从*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提要:刑法中的严格责
提要: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是指对于缺乏主观罪过或主观罪过不明确的特殊侵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制度。它发端于英美刑法,同时,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本文拟从******幼女罪的个案谈起,通过对严格责任的基本及我国传统刑法的定罪理论进行,试图对于严格责任在我国的命运如何这一命题作出回答。

  关键词:******幼女严格责任刑法定罪

  一、******幼女罪的沿革

  在我国1979年刑法当中,即对******幼女罪作了规定,表明国家严厉打击次类犯罪的决心。1979年刑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罪论,从重处罚。对******幼女在同等条件下处以比强***罪更重的刑罚,以加强对幼女身心健康的保护。在1979年刑法实施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公安部于1989年4月26日颁发了《关于当前办理强***案件中具体的若干的解答》,其中对与******幼女犯罪有关的题目作了较为具体的司法解释,如怎样认定******幼女罪等。1986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宿不满14周岁幼女的,依照刑法第139条的规定以强***罪论处。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严禁卖******娼的决定》第5条第2款也再次重申:***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有关强***罪的规定处罚。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立法者细化了******幼女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同时也把***宿幼女的情况,从******幼女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一个罪名和相应的法定刑,从而使******幼女犯罪的惩办更加趋于公道化。

  刑法修订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将强***行为和******幼女行为分别规定了罪名,即强***罪和******幼女罪。对于这两个罪名的使用,审判实践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题目有两个:一是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幼女的行为如何定罪?二是对既实施了强***行为又实施了******幼女行为的如何定罪?为了解决这两个题目,最高人民法院制作了《关于审理强***案件有关题目的解释》(2000年2月24日施行),其中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稍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以为是犯罪。”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二、关于******幼女罪的主观要件

  对于******幼女罪的主观要件特征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而且通常情况下都要求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本罪,理论上是有争议的。这主要涉及到另一个题目,即******幼女罪的成立,主观上是否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被害人是幼女。学界对此观点不一,概括起来大致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以为******幼女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必须知道被害人是幼女;另一种观点则以为******幼女罪的成立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知道被害人是幼女。按照传统的刑法理论以为:这种观点似乎没有正确处理好刑法分则与总则的关系,违反了主客观相同一的原则。

  ******幼女罪的主观要件有人以为本罪旨在加强对幼女的这一特殊群体对象的特别保护,仅仅以事实上被害人是否为幼女作为区分强***罪和******幼女罪的标准,而不要求行为人对幼女的年龄是否有“明知”,因此是一种严格责任。与之相反的观点却以为:幼女早熟,身材高大,且虚报年龄,行为人在不知道也也不可能知道其为幼女的情况下,经幼女同意发生性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幼女罪。由于行为人并不明知对方是幼女,缺乏******幼女的故意,也就是说,缺乏具备该罪的主观要件。假如对此行为认定为******幼女罪,则有客观回罪之嫌同时,也有学者以为:“对此罪应实行相对严格责任的立法方式,可对条文作如下完善:******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罪论,从重处罚。但本人确实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幼女的,免责。不知道但可能知道对方是幼女的,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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