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哲学范式初论律毕业论文(3)
2017-11-22 05:58
导读:那么,西方发达国家是法官是如何追求理想的证实标准呢?纵观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有关证据标准设定的法律制度,似乎都承认证实活动的盖然性
那么,西方发达国家是法官是如何追求理想的证实标准呢?纵观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有关证据标准设定的法律制度,似乎都承认证实活动的盖然性特征,都是通过较为严密的程序设定来追求案件事实。其裁判结果他们都会以为是“客观事实”,并没有像我们一样对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产生如此热烈的争辩。12其原因可以回结为这些国家司法的高度职业化特征和法律制度的高度技术性特征。职业化特征保证了法官的职业伦理素质,技术性特征意味着通过程序(制度)追求案件真实的可能性。在现阶段,要留意坚持法律真实论带来的消极影响——由于学者的理性和受众的不理性之间的冲突可能带来的对法律真实的误解。13
四、小结
对尚处于社会转型期确当代中国来说,要建设一个法律帝国,使法官成为法律帝国的王侯,何其任重道远!法官职业共同体的信念和表现,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一进程。我们仅从本体论、方***和熟悉论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获得对审判范式的基本熟悉。限于文章篇幅和学术水平,很多论述有待进一步深进阐述。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更新观念,或者说,改变阻碍历史前进的思想及其概念,从来都是改变现状的一项启蒙事业。14我们还处在这样一个启蒙的时代,还需要继续摆脱不成熟的状态,还需要不断地对历史和现实进行批判的反思和重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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