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牐犓谓学的传统,意指哲学对于的发生、发展(2)
2013-06-20 01:25
导读:如果我们把理性概念构建的三大方法论特征:注重个人主义倾向、功利主义原则和理性主义态度来作以史方面的考察,经济理性与哲学的关联性更加明显。
如果我们把理性概念构建的三大方法论特征:注重个人主义倾向、功利主义原则和理性主义态度来作以史方面的考察,经济理性与哲学的关联性更加明显。 就个人主义倾向而言,经济理性的方法注重个人(或个体)主义方法,即把个人(行为或利益)看作是分析和规范化的基础,而则被视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加果。如沃伦·萨缪尔斯所说的:“最恰当或最有效的社会认识来自对个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而这种方法最早来自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讨论。(尽管熊彼特在书中对此观点持有疑异,笔者赞同哈耶克转引的卡尔·普里巴拉姆的观点:“个人主义是哲学上唯名论的必然结果。而集体主义理论的根源是‘唯实论’,或象波普尔现在更适当的称呼那样--‘本质先于存在论’的传统。”“这种‘唯名论’方法是真正个人主义的唯一特征,而卢梭和重农学派的假个人主义,和笛卡尔主义一脉相承,属于强烈的‘唯实论’或‘本质论’”。[9])唯实论强调理念的共相性,即“全体主义”分析法,它把理念看成是先于个别存在的“总体”抽象形式。而唯名论则强调唯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不是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而仅仅是人用来表示个别事物的名词或概念,这种方法被后来的思想家们称为一种具有“个人主义”倾向的方法论原则。如果从中世纪的角度来析解个人主义分析方法的源流,我们还可以看到经院学者在描述和解释经济事实时,总是从个人爱好和个人行为着手,他们把超个人的公平教规应用于这些事实,而这些教规得自于一种哲学的图式,在这种图式中,目的是个人本身,中心思想是拯救个人灵魂。换言之,他们关心的不是经济制度的好与坏,而是在特定的经济制度和下个人行为的好与坏。哈耶克从近代哲学的角度考察了经济理论中个人主义方法的哲学来源,认为,有两种来源值得重视:其一,近代哲学家洛克、休谟的思想;其二,笛卡尔和卢梭的思想。前者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个人主义首次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后者影响了“19世纪的古典经济学家”的思维方法。[10]牐牼凸利主义原则的方法论而言,经济理性的方法注重从稳定的、高度简化的人性中推出有关社会中的人的法则:每个人的快乐和痛苦被认为是可以测量的量。这些个人幸福又可以加总为社会总和,所有个人幸福是相等的,“每人一份,不多不少。”最后,这种社会总和被代之以或被等同于共同利益或社会福利。由此产生了功利主义的规范原则: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熊彼特指出:“功利主义只不过是另一自然法体系。这种说法不仅在以下两种意义上是正确的,一是功利主义者是17世纪自然法哲学家的历史继承者,二是功利主义体系源于自然法哲学家的体系(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可以用学史加以详尽证明,另一方面可以用共同利益这一概念的发展史来加以详尽证明);而且在以下重要得多的意义上也是正确的,即功利主义在研究问题的态度上,在方法论上以及在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性质上,实际上都是另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自然法体系。”[11]牐犜诰济学理性概念中,有着不少哲学理性概念的要素的渗透,如,从哲学的认知理性来说,经济学理性包含着对行为者认知决策能力的认可:市场是可以被知晓的;决策者有能力撷取完备的市场信息;有能力对杂多的不确定性的市场信号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抽象运动;有能力揭示市场的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有能力借助于理性模型来对未来进行理性预期。所有这些都体现了对哲学理性认识论的运用。再如,从哲学的实践理性来说,经济理性内含着对市场规范性的整合意向;强调市场行为者“慎思”而后行的准则;对市场实践活动提倡设计意识等。再如,从哲学的评价理性来说,经济理性也十分强调哲学的动机--效果、手段--目的、事实判断--价值判断、趋利避害等价值论原则。笔者在谈及经济理性概念受到当代经济学家们的哲学质疑时所列举的几个问题,也说明了这一概念的新拓展,离不开哲学的“支援意识”。且不说,西蒙所提出的“有限理性”问题,它客观上需要从哲学、学方面来论证为什么不是唯一的,理性不是全智全能的,理性需要与非理性因素的补充性思考才能达到真实理性的意阈等道理;就连哈耶克提出的个人主义方法论“通过对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这一逻辑程式的有效注解,也离不开哲学的个体向整体、微观向宏观、人的本能行为向社会行为过渡的一系列辩证法则的思考。否则就无法排解由于整体不等于局部的简单加总,而经济理性又使每个经济单位具有同质性特征,新古典理论体系内不可避免地出现经济行为的悖论:个体经济人的最大化行为在集体行动中导致非最大化结果;无法排解偏好系统悖论:反映个体经济人对不同商品进行效用排序和不同消费行为的偏好系统仅能推出同质性商品的效用排序和一致性消费行为。牐牴赜谘堑薄に姑艿木济。人们只知道作为经济学家的亚当·斯密,而对于哲学家的他却鲜为人知。这并不说明斯密作为经济学家是成功的,作为哲学家却是失败的。造成这种对某个人物的社会价值评判出现认识上的不完备性,其主要原因还是经济学家把《国富论》称为是经济学“圣典”,而《道德情操论》却不能称为哲学的“圣典”。其实,我们不能忘记《国富论》的作者就是《道德情操论》的作者,如果我们不了解后者的一些哲学知识,就不可能理解前者的经济思想。牐牼」茉凇豆富论》里斯密很少提到早期的著作家,而且几乎没有承认受过他人的启示,可是构成该书基础的社会哲学是当时广泛承认的。他的老师弗朗西斯·哈奇森就是这种社会哲学的主要倡导者之一。有文献表明,斯密是从哈奇森那里获得了对于自然秩序的信仰。他所隶属的自然学派的哲学是从后期希腊禁欲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开始一脉相承的。这种哲学在罗马禁欲主义家西塞罗、塞内卡和埃庇克泰图斯的著作里又复出现。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受到很大的刺激,又在培根、霍布斯和洛克的作品中以修改了的形态出现。到了斯密,重农主义者和以后的激进派的作品中就盛极一时了。经济学家认为斯密的著作表面看来不包含有哲学的成份,也没有明确提到过斯密的经济原理所依托的哲学体系。但是这个体系的确是很明显的。 牐牶廖抟晌剩斯密的整个经济思想都是建立在他的社会哲学基础之上的。在他看来,人类的行为是自然地由六种动机所推动:自爱、同情、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以物易物以及由此易彼的倾向。人类禀性存在着如此永恒事实:首先,每个人通过询问自己,是否以他们赞赏的感情作为别人行为的动机来形成道德判断的尺度;其次,人们通过询问自己,是否以他们自身的行为和动机,来呈献给公正的旁观者并作为判断自己的行为尺度。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经过细致地平衡,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不发生冲突,每一个人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时,都被一只无形的手引导着去促进并非属于他原来意图的目的。政府仅仅是守夜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去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在自然规律的约束下,人人都会对利益作出最大贡献。应当指出,斯密曾被视为道德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但他对于“同情心”的强调,证明他关注的是属于人类本性的道德事实,而不是某些学者们所认为的为了单纯制造一个关于道德逻辑模型的无伦案例。牐犓姑艿纳缁嵴苎г凇豆富论》中运用,其文本的解析有了如此转换:无论人类被想象为多么自私,人的禀性总会驱使人类感兴趣于他人的命运,并提供给他们一些对自己也同样必要的幸福,哪怕仅仅是精神上的欢欣。著名的斯密经济学假设由此而推出:人类大多数的经济选择由利己思想支配,所有个人利己行为所产生的无预期结果将趋近于一种社会和谐。如酿酒师和屠夫们的生活,在利己思想的驱动下,他们按社会所需求的那样去行动,即直接地或间接地为资本积累作出贡献。值得注意的是,斯密并没有将此假设作为完美无缺、囊括无遗的绝对真理。他也承认,对于那些沉醉于奢侈消费的少数人来谈,道德目标和自私目标的调和不可能是完美一致的,凡是对自私目标未加控制的追求,都将不会导致斯密所赞同的预期或未预期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