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实践以物质生产为基本形式,实践不(3)
2013-09-23 01:10
导读::科教论文网毕业论文论文网 为了使“实践的自由”命题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张玉能又提出了新的实践分类。他认为实践分为“获取性实践”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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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实践的自由”命题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张玉能又提出了新的实践分类。他认为实践分为“获取性实践”和“创造性实践”,而后者创造了审美关系。“获取性实践是早期人类与灵长目动物所共有的、很难显现人的本质的活动方式”。“创造性实践是一种制造出自然界原本没有的事物的实践活动”,“它开始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并迈向了自由创造的实践。”上述论述可以得出以下荒唐的结论:第一,灵长类就能从事实践。实践美学认为劳动创造了人,现在张玉能又认为动物就能实践,究竟是谁创造了谁?第二,既然“获取性实践”也是一种实践形式,那么它就具有实践的一般本质,也就是能够对象化人的本质,而不是“很难显现人的本质”;那么合理的推断就是,灵长类就具有人的本质,就能够审美。第三,所谓“创造性实践”发生在旧石器时代,并且“迈向自由创造的实践”、成为“自由的实践”,那么就等于说,原始人就可能成为了“自由发展的‘全面的人’”,更不用说阶级社会的人了。张玉能随意臆造概念、臆造历史、臆造理论已经到了不顾常识、令人吃惊的地步。常识是,实践不同于劳动,它是文明时代的社会化生产;原始劳动不是实践,动物“劳动”更不是实践。而且,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实践,虽然可以说是具有创造性,但并不能称为“自由创造的实践”或者“自由的实践”。一般的“创造性实践”与“自由的实践”有根本的区别,不能混同。人类的实践活动虽然有创造性,但不是是自由的,它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首先,实践受到一定的历史条件制约,特别是受到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制约。人类不是像鲁宾逊那样直接地面对自然的,而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结成一定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核心是阶级关系,是异化的人与人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以及人的实践都不是自由的。生产实践是异化劳动,是片面的体力与智力的消耗,是出卖劳动力,不可能是自由的。人在异化劳动以及异化的社会关系中也变成了“单面的人”、异化的人。其次,实践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简单粗陋的实际需要”,受到物质需求的驱使,这表明人及其实践活动还没有脱离生物规律的制约,实践不是自由的活动,人不是自由的主体。第三,以物质生产为基本形式的实践受到自然的抵抗以及人类实践能力的限制,不可能是随心所欲的,只能在一定历史水平改造自然。总之,所谓“自由的创造”活动只能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的精神创造,而不是物质生产,更不能是原始劳动甚至动物活动。在这里,张玉能用偷换概念的方式进行了非法的逻辑转化,把“创造性实践”通过“迈向”一词直接变成了“自由创造的实践”和“自由的实践”,于是乎前者与后者成了同义词;而实际上它们的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审美的秘密正在由一般的创造性实践到自由的创造的逻辑行程之中,而这个过程却被张玉能以偷换概念的形式取消了。这样,本来是精神超越的功能就稀里糊涂地变成了实践的功能。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实践能取代主体间性吗?
实践美学的另一个要害是主体性。实践是主体性活动,建立在主体性实践哲学基础上的实践美学,把审美作为主体性的产物。但是,主体性已经遭到哲学史和理论本身的双重扬弃。从哲学史的发展上看,主体性是近代哲学的主题,而现代哲学的主题是主体间性。这样,实践美学就失去了历史的合理性。从理论本身来看,主体性不能解释审美,审美不是主体对世界的征服。这样,实践美学就失去了理论的合理性。张玉能为了拯救实践美学,只能对主体间性发动攻击,但这种攻击也是徒劳的。
首先,张玉能攻击现代西方的主体间性哲学是“片面、偏激”的理论。但否定主体间性有什么根据呢?除了主体间性概念是胡塞尔提出的,他没有拿出一个明确的理由。而对于胡塞尔以后的主体间性哲学,他仅仅作了不周全的描述,并没有分析出其“片面、偏激”之所在。而且,他还自相矛盾地说主体间性符合“西方美学的发展大趋势”、“有积极意义”。所以,他的论证是极其无力的,没有根据的。
确实,胡塞尔是为了解决先验自我导致的唯我论而提出了主体间性概念,但这不能成为否定主体间性的理由。因为胡塞尔提出的主体间性概念毕竟揭示了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之外,还存在着主体与主体的关系,这个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它开启了新的哲学方向。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它“不过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的哲学‘狡计’”。更重要的是,胡塞尔以后的主体间性哲学、美学像海德格尔、伽达默尔、接受美学、巴赫金等,突破了认识论的框架,进入了本体论的领域,从而开辟了新的哲学纪元。实际上,存在着三种意义上的主体间性概念:一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它是主体认识客体的框架内不同认识主体之间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胡塞尔的主体间性就是代表。显然,这种主体间性没有摆脱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还没有摆脱主体性的框架。另一种是
社会学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它仅仅在现实存在的范围内考察人与人之间的共在关系,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就是如此。显然,这种主体间性还没有上升为哲学理论。第三种意义上的主体间性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它认为本真的存在不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而是自我主体与世界主体的共在;解释活动的本质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理解。海德格尔(特别是他的后期思想)、伽达默尔、巴赫金等的理论属于这一种。我们讨论的也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张玉能不了解主体间性的多种涵义,以认识论的、社会学意义上的主体间性来代表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甚至说出了“社会关系不是主体间性是什么”这样的外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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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张玉能否定主体间性理论,但是也意识到主体性的困境,于是就企图论证实践能够消除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达到以 实践来取代主体间性的目的。首先,张玉能否认实践美学是主体性美学,虽然李泽厚先生自称为“主体性实践哲学”,但张玉能不承认他在实践美学中的代表地位。其实,不仅李泽厚先生,其他实践美学家都是按照主体性的思路来论证的,包括张玉能也是如此。他们都认为实践活动改造了世界,实现了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这主体性的基本命题是无法否认的,否认这一点,只说明了实践美学陷入了危机而又不肯承认而已。至于近代哲学是主体性哲学,哲学史界已经有定论,这一点张玉能也是无法否认的。
其次,张玉能否认实践的主体性,认为实践能够消除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并且颇为自负地反问道“物质生产为什么就不能消除主客体的对立呢?”我在前面已经阐述了实践没有克服诸种二元对立,包括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物质生产是主体性行为,是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自然之上,向自然索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过程,这一点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张玉能自己也无意中承认了实践的主体性。他说:“人类通过物质生产使自己从自然中提升起来,成为主体,把自然界、社会生活、自己本身都化作了客体……为自己的生存发展服务。”令人不解的是,紧接着,张玉能就改口说,实践是主体与客体“双向对象化”的过程,因此不是主体性的。所谓“双向对象化”,他界定为“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这里存在着一个语言的陷阱,必须通过分析识破。第一,所谓“双向对象化”的实践并没有消除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人还是人,并没有变成自然;自然还是自然,并没有变成人;它只是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而不是绝对同一关系。第二,实践并不是所谓“双向对象化”,实践的本质是人化——主体化,即李泽厚所说的“外在自然的人化”,和“内在自然的人化”。实践是按照人的意愿改造自然,给自然打上人的印记,而不是按照自然的意愿改造人,给人打上自然的印记(因为在实践发生前人就是自然物);它创造了人和人化的世界,而不是像道家那样,使人退回到自然状态。因此,所谓“客体主体化”即自然人化固然没有问题(这也是在一定历史水平上的人化,而不是绝对的人化),但“主体客体化”则成了问题。所谓“客体主体化”即人自然化,张玉能说这就是人“适应自然环境”。如果这样,那么无须实践的双向对象化,因为在实践发生前的动物阶段和原始阶段,它们或他们就已经“适应自然”。而实际上,人类通过历史实践,不是自然化,而是越来越远离自然,成为自然的对立物。可见,实践不是所谓双向对象化,而是单向对象化,是主体化、人化。而且,如果有“双向对象化”,也不可能发生在能动的主体与被动的客体之间,而只能发生在主体与主体之间;它不是主体性过程,而只能是主体间性的过程。张玉能把实践歪曲为自然人化与人自然化,借以抹杀实践的主体性,并赋予实践以虚构的主体间性,但只能落到非常滑稽可笑的地步。其实,这里争论的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只要看看我们的实际生活,就可以看到,主体与客体的对立随处可见,并没有因为实践的存在和发展而消除。在事实面前,实践乌托邦只能落得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