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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汪子嵩著《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汪子嵩《请勿难得糊涂——从亚里士多德的分析谈起》 载于《读书》1993年第08期 三联出版社
陈康著 汪子嵩 王太庆编《陈康:论希腊哲学》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赵敦华著《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美]欧文·M·柯匹 卡尔·科恩著 张建军 潘天群译《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Jonathan Barnes Vol.2 Bollingen Series LXXI.2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W.D.Ross,Aristotle's Metaphysics,Clarendo Press,Oxford,192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吴寿彭译《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苗力田译《形而上学》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3年版
[古希腊]柏拉图著 陈康译注《巴曼尼德斯篇》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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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汪子嵩著《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第328页
[②] 参见同上书第340-341页
[③] 汪子嵩《请勿难得糊涂——从亚里士多德的分析谈起》 载于《读书》1993年第08期
[④] 陈康著 汪子嵩 王太庆编《陈康:论希腊哲学》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第II页
[⑤]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6-7行
[⑥] 同上书 第7-9行
[⑦] 汪子嵩著《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第340页
[⑧] 这里的形式一词同理念,见《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第126页下注‚。我个人认为这里将“形式”等同于“理念”是有待讨论的,如赵敦华认为“亚氏与柏拉图之间的分歧在于,本质是与可感事物相分离的理念型相,还是可感事物之内的形式。”(见赵敦华著《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76页)因此虽然两人都使用的是eidos一词指理念和形式,但两人对待此概念的根本看法是有区别的,故此处与下文都仍依照理念与形式(idea/ form)分别使用,不混为一谈。
[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10-13行
[⑩] 如果……那么……显然是一个假言命题,但命题自身并不能保证为真,因为命题中的前件与后件仅仅是蕴含关系,而两者可以同假,因此没有构成推论。(参见[美]欧文·M·柯匹 卡尔·科恩著 张建军 潘天群译《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第10页)
[11] 见亚里士多德《范畴篇》2a 11-17。也许有人会说亚氏对实体的表述是模糊的,多变的,且《范畴篇》与《形而上学》的成书时间不同,用前者的定义来解释后者是否有所牵强。我认为哲学家所使用的某一概念固然是可以有多重含义的,各处表述也不必完全相同,但这之间是有着它们的内在联系的,不可能出现一个概念在两本不同著作中完全破坏理解程度的不相一致性,而这一点正是质疑我所运用定义牵强的唯一合法理由。
[12] 此处英文版用的是as(Jonathan Barnes Vol.2 Bollingen Series LXXI.2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p1566)as在英文中有副词、介词、连词三种词性,此处作连词用,意为:像……一样,如同……那样。吴寿彭版《形而上学》此处译为“正是”(见吴寿彭译《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第27页)与《西方哲学原著选读》此处用的是“必须是”(见《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第127页),两者都表达“分有形式即等于分有实体的含义”,而苗力田版《形而上学》此处更是译为“每个形式只有在不述说主体的条件下才可以被分有。”(苗力田译《形而上学》中国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第25-26页)。形式只有符合实体的定义才能被分有,无疑是将形式纳入实体的范围了
[1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14-15行
[14] 注意,此处亚氏并未说实体也是形式!
[15]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13-14行
[16] 英文版是happen
[17] 陈康先生认为这是《巴曼尼德斯篇》中少年苏格拉底坚持理念的单一性和完整性的结果(详见 柏拉图著 陈康译注《巴曼尼德斯篇》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第60页 【注68】)
[18] 需注意的是,亚氏这里遇到的是两个对象不同的偶然性,一是“永恒”附加在“一倍本身”的偶然性,依据是因为“一倍”是“永恒的”是“碰巧的”;另一是一事物分有“一倍本身”,它也连带地分有“永恒”,这一连带地分有的偶然性。并且亚氏用了一个因果联系句将后一个偶然性的原因归结为前一个偶然性,但这前一个偶然性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19] 亚里士多德著 吴寿彭译《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第27页 下注④
[20] 要注意与“一倍本身”具有“永恒”这一属性的偶然性相区分,这是具有属性的偶然性
[2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10-13行
[22] 这里的本质专指具体个别事物的本质,即实体,而非一种性质(详见《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第153页)
[23] 分别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123页与Jonathan Barnes Vol.2 Bollingen Series LXXI.2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p1603
[2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14-15行
[25] 亚里士多德著 吴寿彭译《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第28页 下注① 这里通式就是形式,本体就是实体,吴先生意即亚氏做了一个独断,形式就是实体,原因是它们必须属于实体,至于这一必须属于实体的原因何在,就没有下文了。
[26] 详见汪子嵩著《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第340页
[27] 详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15-18行
[28]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李真译《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第42页 第19-21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