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因此,不能脱离整个《孟子》文本去讨论以上设问,即使讨论以上设问,必须领悟、通晓孟子的机巧,孟子的深刻及孟学的整个预设,尤其是其仁义内在、性由心显的思想内核和天道性命的观念。孟子深知人之为恶更甚于禽兽,面对杀人盈城盈野的现实,着力启导天赋予人的、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点点良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等等,通过养育,慢慢地扩充出来,实现出来。
理解了前两条材料,第三条材料就比较好理解了。孟子与弟子万章的问答,与前面所述与桃应的问答一样,有智慧,有技巧,很深刻,特别耐人寻味。万章代表了普通人的看法,认为对于象这种最不仁之人,仅仅流放是不够的,舜应如同对待共工等四大罪犯一样,发配、驱逐、惩处。孟子故意吊万章的味口,告诉他,舜不只是没有流放象,相反却把有庳国土封给他,使他又富又贵。万章很不理解,愤愤不平地说:难道仁人是这样的吗?对别人加以惩处,对弟弟却封以国土。这不是坑了有庳的百姓吗?用刘清平先生的话来说,这不是任人唯亲,大搞腐败吗!?彼时不是现代社会,不可能有现代社会干部选拔的制度与办法。封邦建国制虽是西周以降宗法封建制度的三原则之一,但在西周以前已有端倪。
孟子是有经(原则性)有权(灵活性、变通性)的儒学大师,他曾说过:"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在这一古史传说的解释学中,孟子继承前贤的解释传统,又加以创新。其高明之处在于:
第一,从德性伦理和社会道德的层面,借解读舜这样的圣人的故事,告诫世人,即使对那样不堪的弟弟,即使对弟弟有忿怒、怨恨,也不必藏在心中,而要爱他亲他,使他富贵。对弟弟如此,对世人亦然,这即推恩的原则,以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不足以养育妻与子。这是儒学,特别是孟子的基本信念,他要把这一理念推广到社会民间,以淳化风俗。反过来说,如果舜驱逐了象,那会树一个什么榜样,造成什么样的(社会伦理与个体道德层面的)效应呢?
第二,从当时政治稳定的层面来看,孟子的考虑亦不脱离时代,也不违刑法。舜弟曾经有杀舜的故意,也曾有追杀的行为,但终未杀伤杀死舜,只能是杀人未遂。做了天子的舜不能凭这而诛杀象。孟子虽是战国中期人,他在解读远古禅让时代的故事时,把西周至战国时代的社会历史经验加以投射与附会。在孟子的时代,做了天子、国君的人却不肯加封兄弟,人们会怎么看待呢?即使天子、国君、主上、执政者甚至宗族主、家长的兄弟是问题人物,从当时财产与权力的继承、分配与再分配的方式来看,不加封嫡庶兄弟及其子嗣,天子、国君、主上、执政者甚至宗族主、家长本身就成了有问题的人,人们甚至有权怀疑其合法性。以血缘的远近亲疏来解决财产与权力的继承、分配与再分配,在彼时是最有效率、最经济、最稳定、最有合法性的政治经济制度,礼乐制度正是在此基础上产生并与之吻合的,兹不赘言。
第三,从社会、政治、道德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孟子很聪明,留有余地。他解释说,舜派了官吏帮助象治理国家,缴纳贡税,同时加以节制,使象不可能为所欲为,残暴、鱼肉百姓。这些资料被刘文删掉了,如果引全了这一资料,即可知孟子并非如刘文所说,违背其仁政的主张,牺牲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理想。
第四,孟子上述论说有"经说"有"权说",层面也不同,并不否定尊贤的准则。任人唯贤是儒家的主张或理想,但决不是刘文所说的"普遍性行为准则"。任何时代,即便是今天,即使有一些制度、机制做保证,都不可能使任人唯贤成为普遍性行为准则,操作起来很可能适得其反。今天我们尚且如此,为什么要苛求历史上的孔孟儒家呢?今天,徇情枉法、任人唯亲、贪污腐败所以公行,有今天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思想、制度、道德状况、文化氛围、个人修养、价值观念等等方面的多重原因,不能由历史上的孔孟儒学来承担责任,更不能把帐算到亲情伦常上,那是推卸今人的责任。
孔子讲"每事问","多闻阙疑,多见阙殆"。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又有"深造自得","以意逆志"的方法。看来关键是先体验。刘先生善读书,善提问,非常好,以上辩论确实发人深思。记得我曾读过刘先生的一种书,在解读孔子激赏曾点的"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之志,并叹曰"吾与点也"[10]的存在感受、超越体验时,刘先生却说曾点"比唐老鸭还先行一步地下去洗个澡晒晒太阳光享受一番空气浴,然后就唱着歌儿跳着摇摆舞打道回府。仿佛比庄子的逍遥游更类似一群花花公子……难道孔老先生也会在潜意识中遗忘了仁义道德政事治理,只盼望尽情风流潇洒走一回?"[11]古今多少学人慨叹"吾与点也"的境界,从中体味孔子"老安少怀朋友信"之志,体认儒家在入世情怀中也有洒脱的意趣,其从容气象,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又有多少学人体悟着庄生的逍遥游之境。刘先生的解读,自成一格,自有一种趣味。
三、关于儒家文化的历史地位
近日拜读了党国英先生一文[12],未敢苟同,特向党先生与读者诸君请益。
儒学的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儒学本来就是平民之学,是王官之学下移民间的产物。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兴办私学,承担了上古三代文化承传的历史使命。战国末期到西汉中期的民间社会和政府,经过艰难地选择,逐步确立了以儒学为主,兼收阴阳、道、墨、法诸家学说的路线。这主要是因为儒家能继承传统文化、典章制度而又善于趋时更新,因革损益,适应了承平时期凝聚社会人心,积极有为地推展事功的需要。儒家思想比较平易合理,使朝野都能接受,满足了"内裕民生,外服四夷"的社会心理,其所主张与推行的伦理教化,虽在实际运作中要打不少折扣,但大体上还是与民众的要求,特别是社会的秩序化、和谐化,缩小贫富差距,端正人心,淳化风俗的要求相适合。用历史的眼光看,"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不一定都是负面的。这是对当时经济政治资源配制的相对合理的选择。除战乱之外,中国历史上主要是文士政府从事社会管理,官吏主要是通过推选,特别是科举考试,从接受了儒家教育的文人中产生的。(科举制是近代西方文官制度的重要参照。)而广大的民间社会,政府没有力量去管,那也没有关系,有不少儒生(教书先生)担任了类似西方牧师或律师的职能,维系人心,协调社会,使之平衡、安宁,同时也主持着社会的道义与公正。这些儒生其实并不是靠什么"说教",而是靠文化制度,靠身体力行与行为的示范。同时,调节此社会的还有家族宗法的力量,这些力量也并不都是负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