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德福思想论(3)
2014-10-06 01:08
导读:比孔子更为进步之处在于,孟子谈及幸福时不再局限于对主体自身心性的观照,而是把思维的触角伸向了社会。孟子勾画了一幅人人丰衣足食的社会理想蓝
比孔子更为进步之处在于,孟子谈及幸福时不再局限于对主体自身心性的观照,而是把思维的触角伸向了社会。孟子勾画了一幅人人丰衣足食的社会理想蓝图。“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21)幸福不单纯是个体幸福,还有一个社会幸福的问题。从他对理想社会的描述来看,一个幸福社会必须物质与精神并进,不可偏废,不能把物质生活方面的富足关在个人幸福的大门之外。与孔子一样,孟子也没有把物质的“利”剔除出人的生活。此外,孟子的社会理想还表明在他的幸福观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成就意识也是幸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是,孟子尚未从理论上阐明社会幸福与个人幸福的关系。
正因为孟子无法认识到社会对个人幸福的重大影响,所以他在探求获得幸福的途径时也就只能返回人自身。“广土众民,君子欲之,所乐不存焉。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君子所性,虽大行不加焉,虽穷居不损焉,分定故也。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22)作为性善论者,孟子认为仁、义、礼、智乃人性中的“良贵”、“天爵”,只有存心养性,扩充人的善端,摈除外物的诱惑,而且反求诸己,才能保持四端,享有幸福。“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23)“尊德乐义。”(24)“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25)可见,孟子主张道德至上,个体能通过修身而“存夜气”、“养浩然之气”来获得幸福。
而社会幸福也有赖于行为主体的德行。但是,这行为主体不是普通民众或一般士大夫,而是有德有位的君主。孟子认为君王应该“与民同乐”。“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26)他把君主的个人幸福与社会大众的幸福联系起来。尽管这只是针对一国之君等少数人提出的,可是已为后来者谋求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相统一提供了理论认识上的契机。只是孟子把社会幸福全然寄托在当权者的修身之上,指望通过君主的道德完善来实现社会民众的福,犹似拿一根芦苇以挡猛浪,洒一杯清水以救大火,于事无补。这种济世良方显然是不现实的。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也势必无法统一。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不难发现,孟子用以求福之德都是内在的追求。他的道德是主体自律的,而非以外在的规范形式呈现出来。由于是发自内心的自律,因此主体不论荣辱都将恪守这些道德律令。“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27)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28)正是这种张弛合度的调节开启了幸福的方便通道。孟子着重从自律的角度出发理解道德,固然符合道德的本质属性,却未免过于理想化。他理解的幸福便处于应然的彼岸遥不可及。
虽然孟子的德福思想中人定的因素已大为增加,但是他仍然没有把道德的最终决定权交付于人。“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29)天命对孟子而言依然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天定与人定二者并存的逻辑矛盾,也在孟子的思想中存在。根据孟子的论述,他就默认了有一位喜善厌恶的至上神。这是以德祈福论在孟子思想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荀子 作为战国末年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对德福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方面,他在孔、孟之后继续大力弘扬道德的必要性与至上性;另一方面,他抛弃了前人对道德的幻想,以理性主义的眼光去审视外部世界。因此,荀子的德福思想是对儒家既有德福论的改造。
儒家学者几乎人人心怀济世之志,因而他们既力求个体幸福又关注群体幸福。孔、孟如此,荀卿亦然。而且荀子超越孔、孟,在理论认识上实现了个体幸福与群体幸福的统一。“仁、义、礼、善之于人也,譬之若货财、粟米之于家也。多有之者,富;少有之者,贫;至无有者,穷。”(30)道德对人来说就是一笔财富。财富的多少在于人德行的高低。“国危则无乐君,国安则无忧民。乱则国危,治则国安。……故百乐者,生于治国者;忧患者,生于乱国者也。急逐乐而缓治国者,非知乐者也。”(31)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的祸福与社会状况息息相关。荀子将个体幸福寓于群体幸福之中来求得个体幸福的实现。这是对孟子“与民同乐”思想的发展。只是孟子的行为主体仅囿于君王,而荀子已把视角转向社会民众。国家危亡时,纵使贵为君王也毫无幸福可言;国家昌盛,低贱如小民百姓也会有自己的幸福。个体幸福离不开群体幸福,这一原则适合包括君王、民众在内的一切人。所以,荀子把群己关系作为人之社会关系的重要部分。“人之生,不能无群。”(32)没有群体,个人生活几无可能,幸福也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