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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为何在古希腊诞生(2)

2014-11-25 03:00
导读:显然这个箴言具有明显的伦色彩,但它又是在谈论整个宇宙的内在尺度和法则。后来的很多诠释和争议都集中在这两个方面。我们看到,虽然存在着很多不


  显然这个箴言具有明显的伦色彩,但它又是在谈论整个宇宙的内在尺度和法则。后来的很多诠释和争议都集中在这两个方面。我们看到,虽然存在着很多不同的解读方式,并且各种不同的理解还在增加。但下述各点是没有疑义的:

  (一)对早期哲学家来说,这里主要是在谈论本质和个别物的关系问题,万物作为个别物,其产生和消灭受共同的本原制约。这里所说的“万物”作为“个别物”,不只是自然物,而是一切存在者:“自然物”;“人、人所制造的物、受人的所作所为而致的状态和事态”;“魔鬼和神性的物”[1](P541)。

  (二)个别物表现出被认为是不正义(有的译做罪孽)的属性。

  (三)由于这些属性,个别物受到惩罚,这种惩罚的程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因其不正义的程度而定,这就是它受到的报复;而且最终这些个别物必不可免地复归到它们产生的地方去。

  阿那克西曼德这段话的思想核心是:个别物的存在是不正义的,所以它必须为自己的不正义赎罪,它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用自己的衰亡来赎罪。我们只要从这一思想核心来看阿那克西曼德的残篇,就不难理解这段话的真正意图。这就是说:凡是已经生成的,必定重归于消失,无论人的生命、水,还是热、力,均是如此;因此,凡是具备确定属性的可以被感知的物,都因其个别物的不正义性而遭受惩罚,走向衰亡;这样,具备确定属性并由这些属性组成的存在物,绝对不可能是事物的根源或原始原则;进而,真正的存在本原是“无限定”。

  这里,阿那克西曼德在两点上超过了泰勒斯。首先,他在探寻:如果确实存在着一种永恒的“一”,那么“多”是如何可能的;其次,他从“多”的充满矛盾的、自我消耗和自我否定的性质中寻找答案。显然,此箴言谈论的同样是泰勒斯关注的问题,即“多”中之“一”。但是,“个别物”与“本原物”的关联被赋予了“道德意义”,且这一关联作为“存在者(个别物)存在(本原物)”的最早形式,指向一个终极的宇宙正义尺度 。在其抽象形态上,“个别物-本原物”的关联实际上就是“存在者-存在”的关联,“ 哲学”的希腊缘起正是在于此一关联域中。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应该看到,对于阿那克西曼德的这种思考来说,最难以回答的问题是:个别物为其受 到惩罚遭到报复的不正义究竟是什么?据苏联学者古谢伊诺夫等的查考,哲学史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归结如下:

  (一)个别物的不正义就在于它们是个体存在这个事实,就在于它们脱离了始基本身(涅 斯托尔、尼采、特鲁别茨科伊等人);
  (二)个别物为存在的愉快受到惩罚(施莱伊马赫);
  (三)在个别物产生时不正义就已经出现并在其存在过程中加以深化(迪特里希);
  (四)个别物的不正义在于既摆脱无限,又摆脱其他物的个别脱离(马科韦利斯基);
  (五)个别物受到惩罚的原因在于人类的不正义(齐格勒);
  (六)个别物发生冲突尔后毁灭(遭受惩罚),是因为它们没有在自身体现出普通的东西(洛谢夫);
  (七)个别物受到惩罚不单是因为它们是个体存在,而且还因为它们没有限制在给它们划定的范围内,它们破坏了自身的限度(科思弗特、罗彦)。

  古谢伊诺夫和伊尔特利茨在列举于这些不同的看法后指出,造成这些不同论断的根由是源于箴言的不同版本的两种观点的变异所致。第一种版本有“互相”一词,第二种版本没有。据第二种版本,个别物不是由于相互受到惩罚,而是由于始基或本原受到惩罚。根据这种论述,这就很容易得出个别物的不正义是因为脱离了存在本原而游离成为单个存在物所致。但是这种解释是不可信的,因为它存在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如果个别物的存在个体本身就是不正义,那么产生这些个别物的始基便是不正义的根源了;又,如果不正义是脱离了始基,那么为什么返回始基又是惩罚呢?古谢伊诺夫和伊尔特利茨写道:“我们认为,对箴言的另一种解释更接近真理,按照这种理解,公正同无限定这个物质性的、起源性的世界始基相符合。这样,个别物的‘不正义’(罪孽)就不在于它们脱离了始基,而在于在这个脱离过程中它们从原始的公正倒退了。个别物在自己 身上不充分地、部分地体现出共同的本质。它们超出了为它们规定的限度,超出了为它们规定的存在范围。”[3](P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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