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运动与“激进主义”(4)
2015-02-13 01:00
导读:1、根据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学理,反覆阐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强调「国家为人而设,非人为国家而生」,「吾人爱国之行为,在振张一已这权利,以
1、根据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学理,反覆阐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强调「国家为人而设,非人为国家而生」,「吾人爱国之行为,在振张一已这权利,以堵拄国家牺牲一已之权利,则反员害国家存立之要素……故国家识务,与小已自由之畛域,必区处条理,各适其宜。」(12)用陈独秀的话来说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名与个人主义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
2、提倡以西方的个人本位主义,更替东方的家族本位主义。陈独秀指出:「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律以今日文明社会之组识,宗制度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如尊长卑幼同罪异罚之类)。一日养成依赖性,找贼个人之生产力。东洋民族社会中种种卑劣不法惨酷衰佩之象,皆以此四者为之因。欲转善因,是在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
3、鼓吹法治。陈独秀写道:「以法治实利为重者,未尝无刻薄寡恩之嫌。然其结虹,社会个人,不相依赖,人自为战,以独立之生计,成独立之人格,各守分际,不相侵渔,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社会经济,亦因以 然有叙」。(15)而法治的必然归宿是宪政。
4、反对南北军阀进行的战争,支持和谈载军,力图以思相的灌输和批判,帮助中国人树立科学(理性)的态度,摆脱中国古代文化负面因素的束缚,接受来自西方的现代文明观念,提高现代公民素质,为民主共和的现代中国构筑牢固的基础。所谓「西化」、「反传统」,就是这些努力的不尽准确的表述。
新文化运动这条「修身治国」之道,与当时国民党(包括中华革命党)的主张迥然不同。
辛亥革命后,国民党没有完成革命政党到民主政党的转型。它一直没有放弃武装,是政治激进主义的代表。1917年开始,在「护法」的旗号下,力图用武力扫平政敌,统一全国,建立自己支配下的中央政权,当时的中央政府内以段祺瑞为代表则坚持武力统一的政策。在混乱的政局中,两者是对立的两极。国民革命的兴起虽有苏俄和中共参与的新因素,但它是国民党的「护法」战争的继续发发展。离开了这条基本线索,就不可能真正理解这一时期的政治激进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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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这两极的主张,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都批评和否定态度。除了对北方政府不断有所批评外,陈独秀也指出南方的护法者亦有违法,双方不妥协的极端态度更是不可取的。他说:「我劝南方护法诸公,不要拿抽象的护扭牌,来压倒一切,要从具体的事实上,想想自己所做所为,有无再要他人来护法的地方。再想想除了法律问题以外,有无关系国家存亡的政治问题,比护法更加紧要?又再想想现在既不能达「武力解决」的目的,那「政治解决」的方法,是否应当采用?」(16)至於蔡元培、胡适等人一贯主张调和、妥协,更是象所周知的。直至1922年,他们还再次重申:「我们深信南北没有不可和解的问题。」(17)这些都是与国民党的「激进」针锋相对的。
进一步考察国民革命的实际状况,它与新文化运动背道而驰,更洞若观火。
在中国大陆,至今仍流行着这样的观点,国民党建立的专制统治,是1927年蒋介石等有「清党」中「背叛」革命的结果。其实,从国民党改组到1925年国年政府在广州成立前后,极权统治体制已见端儿。
首先,与新文化运动的追求针锋相对,国民革命的领导者们把反个人自由作为思想教育的中心之一。
黄埔军校造就了国民党建立全国政权的基本骨干。孙中山以其一实思想,对黄埔和广东大学(
中山大学前身)所谓文武两学堂的学生谆谆增教诲的就是要取消个人自由。他说:「只全党有自由,个人不能自由,然后我们的革命才可以望成功。」(18)参与国民革命的中共领袖对此深信不疑。时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的周恩来跟着说:「总理会说,谋人类的自由,就要去掉个人自由。这一点如果相信不彻底,一定不能革命。」(19)蒋介石更把这个反个人自由的论调,唱得整天价 ,使之成为驯化盲从工具,建立个人独立裁的思想武器。他说:「学生与校长的生命是不相分离的,是整个的。」「你们既入了本校,对於自己的生命,已经是交给了总理了,交给本校长了。」(20)个人的自由和人格的平等自然是不能讲的,剩下的只有一句话:「在校内,在军中,都要服从我的主张」!(21)如此赤裸裸的专制主义,竟没有受到任何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