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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曰:“今君人者,辟称比方则欲自并乎汤、武,若其所以统之,则无以异于桀、纣,而求有 汤、武之功名,可乎?故凡得胜者,必与人也;凡得人者,必与道也。道也者何也?曰:礼义辞让忠信是也。”(《强国》)荀子之本意乃是“法圣王,隆礼义”,此与孔子同。孔子之“礼治”依托“推己及人”,靠教与学而使人行之。然战国末期之现实使孔子之不得而行,荀子于是求助于“圣王之治”。故荀子“圣王之治”存在之困难从根本上乃是由“礼治”与社会现实之冲突所引起。
沿着这1方向,若“论世之事,因为之备”而“不法先王”,即到达韩非之主张。韩非以为当时“5蠹”横行,世事变而行道异,“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荫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荫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韩非子·5蠹》,以天下为己任,探求“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之道。此亦荀子所谓“大儒”之本真所在。韩非完全从现实出发,而不求“法后王”,亦是解决荀子“圣王之治”困难之关键所在。
荀子于现实之观察,概只见乱而不见治,于是更进1步,针对孟子“推己及人”之“性善”而提出“性恶”,并以此作为“圣王之治”之基础。人之性既恶,则必不能自觉遵礼,故圣王“制礼义”并“临之以势”,使人莫不循礼。故曰:“夫尚贤使能,赏有功,罚有罪,非独1人为之也,彼先王之道也,1人之本也,善善、恶恶之应也。治必由之,古今1也。”(《强国》)
此之“善善、恶恶”非孟子之所谓,乃为“趋利避害”之谓也。“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韩非子·人经》)何以“赏罚可用”?则必依临有国“势”之“明主”。“明主”既有其“势”,则可以礼为法,“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韩非子·难3》)。“明主”既有其“势”,又有其“法”,再加以赏、罚“2柄”,则可使人“不得为非也”(《韩非子·显学》)。如此,以“礼”为“法”,亦可得荀子“圣王之治”之要旨。而且,以“法”合荀子之“礼与刑”(《荀子·君子》),岂不更为痛快,如此“尚同1义”而合“圣人无2道”,何乐而不为?故韩非子曰:“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韩非子·王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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