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遏制“行滥”与打击“假冒伪劣”(1)

2016-07-13 01:21
导读:哲学论文论文,遏制“行滥”与打击“假冒伪劣”(1)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摘 要:由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而给消费者带来侵害,已经成为
摘 要:由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而给消费者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在对历史上“行滥”现象和现实生活中“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原因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从社会伦理的角度就如何遏制“假冒伪劣”现象,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用伦理道德制约技术和生产活动的有效机制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建立监督、揭露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社会保障系统,改进科技道德评估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行滥;产品质量;科学技术;伦理规范   Abstract:The widespread forgeries such as fakes, pirated trademarks and faulty goods have infringed consumers' legal interest and right severely and drawn public attention more and more. It has already become an issue which is hard to settle up in China. Compares historically the ill-intended imitation in ancient China with the widespread forgeries occurring nowadays in an ethical perspective, with the causes discussed. How to provide an effective long-term mechanism to ban the ill-intended imitation is also discussed in view of the ethic in business, technology and manufacture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market economy. Some ideas are thus formed about enhancing the ethical sci-tech education and building a social safeguard system to supervise and disclose the ill-intended imitation and give severe blow to it, especially the evaluation which shall be done against not only the quality of products and sci-tech level but also their ethical standard.   Key words:ill-intended imitation; product's quality; science/technology; ethic
  
  在现实生活中,治理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多角度思考,多方面配合。从社会伦理角度分析和消除产生假冒伪劣产品的思想根源,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现象的重要途径。在历史上,类似的社会现象早就出现过,当时称为“行滥”。通过对遏制“行滥”和打击“假冒伪劣”的比较研究,有助于发现影响我国产品质量的伦理因素,因而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一、对“行滥”现象的伦理评价与管理
  
  “行滥”现象从我国宋代开始比较集中地出现,在民用商品流通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宋代改变了历史上“重农抑商”的某些强制性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城镇工商业者生产与经营的限制,促成了一些商业城市的出现。我国的商品经济继战国至汉初的第一次发展之后,又得到恢复和发展。然而,在这一时期,有些商人为了牟取暴利,在产品质量上玩弄手段,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唐律疏义》中说:“不牢谓之行,不真谓之滥。即造横刀及箭镞用柔铁者,亦为滥。”《资治通鉴》卷二○六圣历元年八月戊子条载:“金银器物皆行滥,非真物也。”下注:“市例为行。市例造金银器物贩卖,率淆他物以求赢,俗谓之行作。滥,恶也。”
  “行滥”包括下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伪”,即以假冒真的物品,因此行滥也可称为“伪滥”;二是“恶”(不牢),即质量低劣达不到法定标准的物品。显然,当时所谓“行滥”,就相当于今天人们所说的“假冒伪劣”产品。“行滥”主要包括各种“器用之物”,还有绢、布、绫、绮等日常生活用品。各种“不及程式”和“涂粉入药”以增加重量的纺织品,是宋代“行滥”的主要部分。“如贩米而加以水, 卖盐而杂以灰,卖漆而和以油,卖药而易以他物,如此之类,不胜其多。”不法奸商或者与官吏相互勾结,公开欺诈,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逃避官府的检查,暗中作伪,这种贸易自宋而后历代王朝都很难彻底禁止。宋高宗感叹说:“闻街市货卖熟药之家往往图利,多用假药,致服者伤生,深为恻然。”天子脚下,尚且如此,“图利”显然是商人违法冒禁的最大动力[1]120-131。
上一篇:解读罗尔斯“公平的正义”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