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与“哲学”:一种可能的阐释(4)
2016-07-15 01:04
导读: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维,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32](
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维,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32](P164)在这里,康德实际上提出了“自然律”和“道德律”的问题。它们分别对应于人的存在的二重化所显示的两个层面。人的肉体存在,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它必须不断地与外部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以维系生命活动及其延续。人的物质劳动就是这种交换的前提和表征,它受自然律的支配。人的精神存在,作为超越肉体存在的层面,属于绝对的价值世界,它适用于道德律。与此相应地,“自然”(取“自然而然”之意)有两种状态,即“必然”和“当然”。自然律是“必然”的;道德律则是“当然”(或曰“应当”、“应该”、“应然”)的。
在界中是无所谓“应当”的,因为自然事物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自主选择,它只是通过消极地适应外部环境而得以存在,因而表现为“他律”状态,即受异己的、外在的尺度的根本约束,从而是必然的。如同康德所说:“当吾人仅就自然过程而言时,‘应当’绝无意义。”[33](P400)人的肉体存在作为自然事物的一种形式,也不能不受到自然律的制约,如它必须符合生物学的要求。然而,由于人的存在的二重化,人又面临着两可性,即在自然律和道德律之间存在着作出抉择的可能性空间。这是人的自由意志的最原始的根据之所在,也是人的自由意志的最初表达。正是这种两可性的存在,使道德律的现实表征成为缺乏保障的。道德律作为人为自己立法的产物,在一定意义上类似于人工规则。而人工规则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的可违反性。K·波普尔在谈到人工规则时说:“如果它是有意义的,那么它是可以被违反的;如果它不能被违反,那么它就是多余的,没有意义的。”[34](P61)萨特也说:“那些承认规则的人,全部或几乎全部还是毫不犹豫地破坏规则。”[35](P312)陈康先生说得好:“规范性的原则并非不可违背的,乃是不应违背的。逻辑原则也只是如此;人的思想决不无条件地符合它们。”[36](P533)正因此,“应当”总是表现出某种“软弱性”。黑格尔就曾指出:“在这种‘应该’里,总是包含有一种软弱性,即某种事情,虽然已被承认为正当的,但自己却又不能使它实现出来。康德和费希特的,就其伦理思想而论,从没有超出这种‘应该’的观点。”[2](P208)其实,这种“软弱性”不是它的缺陷,恰恰是其优点。因为正是这种可违反性的存在,才映现出遵循者的可贵。正是他们的抉择,赋予道德选择以崇高和尊严。就像帕斯卡尔所说的“思想的芦苇”。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恰恰由于有选择的可能性空间,人才能够成为责任主体,善恶从而才变得有意义。黑格尔说:“就人作为精神来说,他不是一个自然存在。但当他作出自然的行为,顺从其私欲的要求时,他便志愿作一个自然存在。所以,人的自然的恶与动物的自然存在并不相同。”[2](P92)对于人来说,恶之为恶固然是由于顺应自然律的结果,但同时又是因为人也能够为善;善之为善固然是由于服从道德律的结果,但同时又是因为人也能够为恶。由于动物只是受自然律的支配和控制,所以对动物而言不存在善恶的,它不可能充当道德责任的主体。但人却不然。
那么,作为“当然之则”,“道德律”在逻辑上只有超越人的肉体存在及其体现的“自然律”才能得以确立和表达,但就人的现实存在而言,“道德律”同“自然律”必须达成某种必要的“妥协”,人的存在才是可能的。这也就是康德试图寻求的“德”与“福”的统一。问题在于,一个具体的人在其现实生存中,究竟应如何恰当把握“应当”呢?这也是困扰哲学家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倘若“应当”同自然存在(它体现人的肉体原则)相妥协,那么将如何判断肉体欲求的合理界限呢?宋代家朱熹说:“饥者食,天理也;要求美,人欲也。”[37]他认为,“私欲”乃是“不当如此者”;而“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又此欲岂能无?”因为这是“合当如此者”[38]。可是,应饥之食与“美味”的界限究竟何在?维系生命基 本需要的“度”又如何把握?由于人的最低限度的需要并不是一个恒定不变的“常数”,而是因时因地而异,因而是一个的概念。在古代看来是奢侈的需要,也许到了今天已成为最基本的生存欲求了。这种相对性使合理欲望的确定变得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难怪庄子早就发出过慨叹:“孰知正处?”“孰知正味?”“孰知天下之正色?”[39]“孰正于其情?孰偏于其理?”[40]据记载,宋儒二程兄弟同赴宴,座中有妓,程颐拂衣而去,程颢视而不见,同他客尽欢而罢。次日,二程言及此事,程颐犹有怒色。程颢笑道:“某当时在彼与饮,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吾弟今日处斋头,心中却还有妓。”程颐愧服[41]。这个事例说明,如果像程颐那样毫无妥协,恐怕连正常的生活都要拒绝,而不仅仅是有妓无妓的问题;如果像程颢那样丝毫不改变生活的外观,而是仅仅改变看待生活的方式,那么他的精神超越的真实性就要大打折扣了。这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这个难题在古罗马思想家圣·奥古斯丁那里也有着深刻的反省。他遇到的困惑是:“为维持生命本已足够的,为了口腹之乐却嫌不够,往往很难确定是否为了身体的需要而进食,还是受饕餮的引诱而大嚼。我们这个不幸的灵魂对于这种疑团却是正中下怀,乐于看不清什么是维持健康的节制,乘机找寻借口,以养生的美名来掩盖口腹之欲。”[7](P213)奥古斯丁的困惑同样源于人之“自然而然”亦即“应当”的界限的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