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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建议(1)

2013-11-09 01:13
导读:财税论文毕业论文,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建议(1)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摘 要:高新技术产业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国民经济
摘 要:高新技术产业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国民经济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资源配置优化的主要动力。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本文通过对当前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从法律和制度两个层面对我国现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改进建议。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税收政策  一、我国现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  1. 科技税收法律层次低,相互之间衔接差。  对于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法律中几乎没有规定。我国现有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是通过对一些基本税收法规的某些条款进行修订、补充而形成的,散见于各类税收单行法规或税收文件中,使人们对政策难以全面把握,执行起来容易出偏差;还有一些优惠政策缺乏稳定性,而且有些细则修改后未被广泛宣传,从而使有关政策不规范,缺乏应有的严肃性和刚性。  2. 税法的单一立法体制,不能完全适应地方科技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没有立法权。这不仅不利于根据地方科技发展需要和可能制定税收规定,以促进地方科技和经济发展,而且不利于因地制宜地调控配置区域性税收资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及分税制的实施和完善,同时还可能诱发地方政府越权行为。  (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加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  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普遍较高, 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采用,使科技产品成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接材料成本所占比例不断降低,间接费用的比例大大增加,大量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以及科技咨询费用等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这些开支目前都不属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另外,购置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也降低了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生产型”增值税实质上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科技产品的税负,直接影响对高新技术的投入,阻碍了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最终使企业的科技开发和扩大生产无法正常开展和延续。  2.以区域优惠为导向的税收优惠违背了税收公平的原则。  我国现行的高新技术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经济特区、某些行政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园区内,区域优惠明显而全国范围内的产业(或行业)优惠较少。目前利用区域优惠方式对开发区内外相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待遇,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税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初衷,更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合理布局。税收政策对产业性税收优惠的弱化,造成了同一性质的产业因所处区域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不仅不适应国家的产业政策、有悖于税收公平的原则,也大大局限和弱化了税收手段在促进全国科技进步方面的作用。  3.不合理的优惠对象和优惠环节降低了科技创新的效率。  现行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针对单位(如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如“四技收入”),而不是针对具体的科技开发活动及项目。这种不合理的优惠格局,一是将导致经济建设偏重于新建项目,走外延式发展的道路;二是容易出现滥用税收优惠的问题,使高新技术企业中的非高新技术收入和“四技”收入中的非技术性收入也享受科技税收优惠。从税收优惠的实施情况看,当前我国的科技税收优惠大多体现在流转税和所得税等终端税种中,就科技进步而言其优惠的给予是在研制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实现成果转让取得收入之后,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都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销售两个环节,实际上是针对结果的优惠,而对创新的过程并不给予优惠,这样不利于从源头上培育和壮大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也使税收支持科技进步的宏观调控作用大打折扣。  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对策建议  (一)从统筹规划的全局出发系统设计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应当与国家产业政策密切配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政策重点,减少“撒胡椒面”式的盲目性。国家应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尽量发挥有限税收政策资源的最大效能,实现税收政策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我国税收优惠要以市场调节为依托,对某些技术明显落后,市场前景趋淡的行业、产品应“有所不为”,集中有限的政策资源于真正具有优势与前景的高新技术领域,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整体协调的多元化的税收扶持政策体系。  (二) 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法律体系,协调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  1.推进科技税收法律体系建设  加快有关科技税收方面的立法步伐,提高科技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并创造条件尽快对科技税收优惠实施单独立法。我国目前现行科技税收法律的层次较低,权威性差,难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此应对一些已经相对成熟的条例、法规通过必要的程序使之上升到法律层次。同时国家在完善科技税收政策时,应由国务院单独制定一个特别优惠法案,把散见各处的科技税收政策集中在其中,统一颁布执行。另外从长远角度考虑,国家应制订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全面性的法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本法》,从总体上考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国外投资与中国对外税收政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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