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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的项目投资方向选择

2017-08-10 03:05
导读:财税论文毕业论文,财政资金的项目投资方向选择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摘要:财政资金
摘要:财政资金作为一种投资资金,在计划体制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整个社会的投资,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投资再不能象以前那样一统天下了。而应该在众多的投资项目中有所取舍。因此,财政资金的项目投资方向选择就日益成为一个值得深入的。  关键词:财政资金;项目投资;市场经济;方向选择  财政投资最能体现国家意志,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仅在于增加了多少生产能力和公益设施建设,而且体现为一种经济杠杆,可以直接或间接集中社会资金进行重点配置来解决经济结构问题,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向,是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重要工具。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资金的项目投资方向不应该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它只能是投向关系国民经济、社会全局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些重大项目。  一、对社会投资项目的分类  在讨论我国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的最适宜领域之前,可先对我国整个社会投资的分类做简要的。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投资大体可分为三大类别:  1.对竞争性项目的投资  竞争性项目是指投资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项目,它是完全受市场调节的盈利性项目,项目建成后提供的产品是“私人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其价格完全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该类项目的范围是根据其产业性质确定,它是竞争性行业在投资领域的表现形态。竞争性行业一般指那些产业发展比较成熟,行业盈利率较高,经济效益决定于市场供求的产业部门。就我国而言,主要包括:一般加工;建筑业;商业、餐饮、仓储业;咨询业;、保险(商业性部分)以及其他行业等。  2.对基础性项目的投资  基础性项目的范围也是根据其产业属性来确定的。一般讲,基础性项目是指那些从属于基础产业和部分支柱产业部门的投资项目。基础性项目为生产过程提供“共同生产条件”,部分具有或主要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即具有公用性、非独占性和不可分割性,其投入资金数量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投资回收缓慢,而又关系着国计民生,市场机制在这方面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具体包括:农、林、牧、渔体利。气象等基础设施;能源工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地质普查与勘探;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  3.对公益性项目的投资  公益性项目是指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性产品和服务的项目。这些产品和服务基本上属于“纯公共产品”,市场机制在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根本不发挥作用。主要包括:国防建设投资;党派、团体等设施的建设;政府、公检司法等政权设施的建设;基础、文化、卫生、国家、广播电视等设施的建设;城市道路、管网的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等等。  以上三类投资只是大体的划分,实际上,在具体分析和操作时,各类投资在外延上有时互有交叉和重叠。  二、我国财政资金项目投资的最适宜领域  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选择的最适宜领域是什么呢?尽管这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在此不可能逐一涉及,但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实践和取向,笔者认为,在上述三类投资项目中,公益性投资项目应该是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的重点;基础性投资项目主要是利用财政投资,积极引导国内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投资;对于竞争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应彻底退出。但对于一些支柱产业的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研发项目,财政资金可以有选择地给予扶持。由于三类投资在外延上的交叉和重叠,财政资金的具体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应主要从以下几个领域来加以考虑:  1.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领域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的、典型的形式,莫过于各种形式的公共基础设施。所谓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由国家或社会投资所形成的各种软件和硬件。一般来说,诸如各类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都是在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选择时,应予以优先考虑的合适领域。然而,所谓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的最适宜领域,并不意味着国家在这方面,也采取过去那种包投资、包建设、包经营的做法。恰恰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基础设施项目,如地铁、公路等项目的投资来源,应以政府的财政资金做引导,鼓励和吸引各方投资的参与。如可以利用BOT、TOT的方式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开发和运营。这样不但可以减缓政府财政资金的压力,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该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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