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3)
2017-08-24 05:12
导读:3.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德国的转移支付制度 从转移支付的方向来看,有横向转移支付与纵向转移支付之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成
3.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德国的转移支付制度 从转移支付的方向来看,有横向转移支付与纵向转移支付之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实行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制度。 首先,我国中央政府财力比较紧张,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财政体制原因,中央政府的财务非常窘迫,已连续多年出现高额财政赤字,不得不靠发行国债维持,国债依存度高达50%以上,造成中央财政的沉重债务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单纯依靠中央财政的纵向转移支付来平衡地区间的财政差额,则会更加剧中央财政的财力紧张状况,从而影响中央政府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因此,需要通过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作为补充,既可均衡地区间的财力,又可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 其次,地区财力差异很大,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能力。由于受自然、历史、现实条件所限,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区财力极不均衡且差额较大。据资料,1996年我国人均财政收入为600元,而低于这一收入水平的省份有二十多个,最高的上海市为1976.6元,最低的贵州省仅为139.7元,上海是贵州的14.2倍。①从财力自给能力系数看,上海为578%,北京为366%,而贵州为40%,西藏为33%。这表明,我国各地区财力差距大,涉及范围广,具备横向转移支付的条件,富裕地区有可能也有能力向贫困地区转移财力。 再次,在我国实行横向转移支付具有一定的基础。过去我国虽然没有直接的横向转移支付方式。但是各地区之间的人才、物力方面的交流,对受灾地区的支援,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扶持等形式(虽不规范、明确、固定),其实质是地区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表明,在我国实行地区间的财政横向转移支付是完全有可能的。 另外,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方式除能综合单向转移支付方式的优点外,其最大的特别是:能够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务转出地区和财力转入地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中央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既体现了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与权威,又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配合、有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积极性。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央政府的压力(包括财政方面的压力和为减少支出而与地方财政讨价还价的精神压力),又使财力转出地区与财力转入地区直接见面,形成明确的授受关系,有利于增强转移支付的透明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以上分析可知,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及选择适合国情的转移支付方式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但要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速度相匹配,与分税制的逐步完善相配合。因此,我们可分几个阶段逐步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一阶段,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继续实行现行过渡性的转移支付办法,但应逐步缩小税收返还的规模,逐年增长转移支付的数量,并从技术上为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当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框架也将基本形成。在这一阶段,可逐步取消各种不规范的“补助”和“税收返还”,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平衡关系,完全依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来解决,主要采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方式。在这一期间,还可选择部分省区(如沿海发达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进行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的试点,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从2011年(即第十二个五年计划)起,我国将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也已规范稳定,均等化拨款的技术条件也已成熟,届时,我们可全面实施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将采用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