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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州际公司所得税协调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7-08-28 01:07
导读:财税论文毕业论文,美国州际公司所得税协调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 [摘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汇总纳税的规定使我国面临着大规
[摘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汇总纳税的规定使我国面临着大规模的地方政府间所得税分配问题。然而这一问题并非我国所独有。美国跨州税收委员会(MTC)是美国州际公司所得税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察MTC的成立背景和近40年的协调实践活动,有助于加深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分配问题的理解,并得出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MTC;公司所得税;税收协调
  
  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章第50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规定使我国地方政府间的所得税分配冲突上升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高度,并对现有的政府问财政分配关系造成冲击,如何以适当的方式、合理的规则、较低的成本来平衡地方政府之间的所得税利益关系、协调不同辖区税务机关的征管活动,是新企业所得税制实施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以美国州际公司所得税的协调为主线,考察了美国州际税收协调的重要机制——MTC(跨州税收委员会)及其税收协调活动,以期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地区税收协调有所启发和借鉴。
  
  一、MTC的成立背景
  
  MTC是美国跨州税收委员会(the Multistate Tax Commission)的简称,成立于1967年,它是美国州际税收协调的一个重要组织,也是《税收的统一分配所得条例》(UDITPA)和跨州税收协议(the Multistate Tax Com-pact)的管理机构。MTC的成立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它是州基于维护自己税收主权的要求并以增进州际税收统一为目标的产物,美国各界对其多年以来的税收协调实践活动褒贬不一。
  按照美国宪法,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有税收立法权,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分别由各州或人民保留”。1911年威斯康星州率先开征了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所得税,截至1999年7月共有47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开征了州的公司所得税。…但同时,州公司所得税征税实践活动也受到诸多限制,除了宪法本身的一些限制性条款,如要求各州不得任意课征税收,不得歧视外来居民,不得对来自其他州的商品课征税收,各州不得做出有碍州际间贸易往来的规定等,还主要表现在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判决以及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的法规当中,美国各州的公司所得税就是在州政府征税权力的行使和相关机制的制约中发展起来的。美国各州公司所得税差异较大,除了税率方面,在税基的定义、税收管理程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各州公司所得税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非本州所属公司的跨州经营所得的征税问题以及跨州经营公司的应税所得在各州间的分配问题。在早期,虽然有些州使用销售额、资产价值、工薪额三因素法来确定跨州经营所得的分配公式,但也有些州使用单因素或两因素法,即使采用三因素法,各州对销售额、资产和工薪额使用的名称、衡量标准以及各自的权重确定也有很多差异。1957年,美国统一州法律委员会(NCCUSL)通过了《应税所得统一分配法案》(The Uniform Divisionof Income for Tax Purposes Act,简称UDITPA),该法案建议将跨州经营公司的所得分为经营所得和非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采用三因素法公式(此公式通常称为古典规则)在相关州进行分配,而对非经营所得特定分配给单个州。但其中仍有许多争议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此外,在1959年之前,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规定,州没有权利对非本州所属公司的跨州经营所得征税,但在1959年的Northwestern States Portland ce-ment Company v.Minnesota案例中,最高法院判定:州可以对非本州所属公司在该州从事特许州际经营活动的净所得征收直接税,前提是公司在所在征税州的经营活动与该征税行为具有足够的联系,税收是非歧视的,以及税款被适当地分配给相关州。很多跨州企业对此判决不满,这引起了联邦政府对各州有关跨州公司经营所得征税问题的关注,国会因此出台了公法86~272号,规定“销售人员在某州如果仅仅为了出售有形的个人财产(如果订单来自于本州以外的其他州,同时财产也来自于本州以外的其他州)而在该州以销售人员的身份出现并不是该州对该销售人员征收净所得税的充分条件”。并成立Willis委员会对跨州交易所得的州与地方税问题进行全面研究,根据研究报告提出了议案HR11798,该议案包括了州对公司跨州经营活动的所得税征税前提、所得分配规则等内容。但这项议案未能兼顾到各州的实际情况,州间得失有差异,也令州政府感到自己的税收主权受到了联邦政府的威胁。在此背景下,1966年,全国立法机关大会和美国税收管理者联合会提出了州际税收协定的设想,以此协定包括的《应税所得统一分配法案》作为公司所得分配基础。1967年8月4日美国跨州税收委员会正式成立,可以说,MTC是以州政府维护自身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政策的主动权为前提形成的协调州际税收差异的一个自愿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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