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中国公共财政论之特色(6)
2017-09-06 04:38
导读:我国则不同。财政范畴在我国已存在了数千年,其中经历了多种经济体制形态,尤其是目前的改革,更是鲜明地表现出经济体制对财政类型的决定作用。这
我国则不同。财政范畴在我国已存在了数千年,其中经历了多种经济体制形态,尤其是目前的改革,更是鲜明地表现出经济体制对财政类型的决定作用。这就很地要求我国理论界不仅从市场经济,而且还要从总体上对财政概念予以关注,从而产生了“公共财政”与“财政”的区分,这也是我国公共财政论的特色之一。
最后是关于“公共经济”[Public Economy(-ics)]的问题。这也是由西方理论所引起的,使人们陷入严重混乱之中的问题。极端者甚至认为只有“公共经济”,而没有“公共财政”,这样连“财政”也没有了,自我混乱达到了极点。
应当说,我国财政理论界从来是反对单纯的财政观点的。在市场化改革中,人们愈益认识到必须从经济角度去把握和分析财政问题,但这并不等于可以简单地以“公共经济”一词去替代“财政”。这是因为,从立足于、服务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去把握和分析财政问题,与财政本身就是“经济”,显然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是不能等同而论的。
西方国家之所以使用了“公共经济”一词,是有其理论根源和条件。而我国至今为止,都还不具有这一条件。
的Public Economy一词,来源于德语的 Staatswirthschaft即“国家经济”一词。这是一个组合词,其中staat就是“国家’,而wirthschaft则是“经济”,并且是经济学完整意义上的“经济”概念。德国的尤斯蒂比《国富论》早10年出版的财政学专著,其书名就是staatswirthschaft。在英国,稍迟的亚当·斯密则没以“经济”概念去界定财政活动,而使用的只是“收入”和“支出”等概念,即只是将财政说成是一种分配活动,而百余年后巴斯塔布尔使用的则是“融资”即Finance一词。
之所以形成这种“经济”与“分配”的分歧,是由他们各自所持之价值论决定的。德国学者在效用价值论基础上,认为国家活动是生产性的,从而国家收支活动被认为是一个完整的经济活动过程,因而尤斯蒂可以而且必须使用“经济”一词去概括财政活动。斯密所持的劳动价值论,使得他认为国家是非生产性的,财政只能是一种分配活动,这当然就不能使用“经济”一词了。至于巴斯塔布尔的财政定义未使用“经济”一词,则是英国财政学界直至19世纪末为止,仍未将已被经济学界广泛接受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到财政学上来的集中反映。
此后一直到1936年,“公共经济”(Public Economy)一词才在马尔科的《公共财政学基本原理》的译著中出现。值得注意的是,译者在这里不是将Staatswirthschaft译为“国家经济(State Economy),而是译为“公共经济”。到了50年代,“公共经济”一词开始为
英语学术界广泛接受,这是英语财政学界此时已完全转到边际效用价值论上来的必然结果。
这样,英语的“公共经济”一词,就既是引入德语“国家经济”一词的结果,又加入了英语学术界自己的内容,即采用了“经济”概念,同时将“国家”改为“公共”,而形成了“公共经济”。因此,它只是经济理论变化在财政理论上的反映,是由此而引起的财政概念术语变化,并且强调了财政的“公共性”。这些不同的术语所概括反映的,仍是同一的客观范畴,这并不等于中文术语也必须相应发生变化,尤其是在我国的价值论尚未发生相应变化的背景下就更是如此。不了解这一变化的原因和过程,生搬硬套地以“公共经济”去取代“财政”概念,并由此推导出“公共经济”否定了“公共财政”的结论,反映的只是人们在和引进西方理论时的自我混乱和迷惘,对于现实的财政活动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总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的伟大创举,构建公共财政模式则是其具体内容之一,这就是我国公共财政论必然具有自身特色的根本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