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类型转换的可行性分析(3)
2017-09-14 06:15
导读:三、转换成消费型增值税的可行性 生产型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已暴露出了难以克服的缺陷和矛盾,并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收入型增值
三、转换成消费型增值税的可行性 生产型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已暴露出了难以克服的缺陷和矛盾,并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收入型增值税也并不是理想的类型模式或过渡型阶段,因此,下一步税制改革增值税类型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目标转换客观上提供了可能。 其一、消费型增值税具有生产型和收入型增值税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理论和各国实践来看,消费型增值税优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 1、它有利于占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也有利于基础产业的资金投入,对我国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现象也会有所缓解。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由于对本期购进的固定资产已纳税金全部进行抵扣,这就意味着本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越多,扣除数量越大,本期所纳增值税金则越小,这样会进一步刺激企业的投资热情和投资冲动,从而有利于企业扩大资本积累,加速设备更新,刺激能源等基础产业的投入,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迅速发展和提高整个的生产力水平,从整体上缓解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现象,并推动经济过热。 2、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彻底消除流转税重复征税带来的弊端。 即彻底消除因固定资产含税而导致的重复征税、税负不平的现象,从而可以克服传统全值流转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圆满地实现增值税的中性目标。并且其克服重复征税比收入型增值税要强。 3、消费型增值税,从社会整体和长远来看, 消费型增值税的征税基础限于消费资料,可以起到抑制消费、增加储畜、鼓励投资、促进固定资产更新、技术进步和刺激经济增长等作用,从而有效地增加新的税源,从根本上带来财政收入的增长。 4、固定资产与其它外购货物实行统一扣税,有利于简化征管。 因为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几乎所有的外购非增值项目,无论是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均可凭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已纳增值税获得进项税额抵扣,不必将购入的流动资产及劳务、在产品和自制固定资产之间进行划分,增值税的计算征收大大简便。 其二、由生产型增值税转换成消费型增值税所带来的问题能够得到克服和解决 1、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问题 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比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多出了外购资本品价值的部分,如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将会使税基骤然缩小,并将不可避免地造成财政收入的急剧减少,甚至在某些行业,即资本密集型行业有可能会出现负增值税的情况。有人估算如果我国一年新增资本物的投资额为2000亿元,按17%的税率计算, 要增加扣除税金340亿元,这影响国家的财政状况。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增值税类型改型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问题,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措施得到克服和解决: (1)对当前来看,解决收入缺口问题, 可参照国际上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一些成功经验来借鉴,这些国家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初期多数国家都有一些过渡措施如对期初固定资产的处理和对新税基的适当调整。 (2)可以拓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规模, 并尽量缩小减税和免税,把应收的增值税全额收上来。世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其征税范围包括了农业、、批发、零售和服务等领域,而我国目前的增值税只限于工商业,尚未在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等一般服务业中实行增值税。 (3)从长远来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刺激投资, 鼓励新技术的使用,促进基础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的增长会产生积极的作用,最终会导致国民收入总体水平的提高,从而使增值税收入额与国民收入同步增长。 (4)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可以通过适当提高税率保证财政收入。 (5)可在增值税转换过程中开征一些新的税种。 2、对投资规模和通货膨胀的影响问题 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当期资本性投入品一次扣除进项税额,即投资实际上享受了提前抵扣税款的权利,相当于享受了国家提供的部分无息货款,因而消费型增值税的采用将会极大地刺激投资的扩张,从而引起投资需求过旺,引致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这是在投资约束机制不健全,存在投资饥饿症情况下必然产生的一种现象。但如果投资主体具有独立的利益约束和风险约束,其资金的成本是严格按照市场来确定的,此外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调节作用,则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效应会大大减弱。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在短期内即使对物价水平有一定的影响,最多也是一次性的,它缺乏推动通货膨胀的内在机制,它不仅不会使投资规模过多膨胀,反而会使本来属于结构性投资短缺的部门和行业产生了投资的冲动,从而使结构性通货膨胀得到抑制。 3、对税负结构的重新分配及产业结构的影响问题 进行增值税类型转换,容易产生生产型增值税下税负相对较低的行业在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后其税负优势也就消失,而对基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来说,由于对资本品的一次性扣除,其实际利益比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更有利,从而使税负结构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客观上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基础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其三、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转换具有现实性 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加强, 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构架的真正实现,国家财政状况定会得到缓解和强化,这为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换提出了必然要求。 2、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应是最理想的做法。 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所有发达国家和绝大多数发展家,大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如法国、英国、墨西哥等选择消费型增值税,对所有外购项目实行彻底的购进扣税法,最能体现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这些国家在推行增值税进程中,都遇到了资本性货物的抵扣处理问题,并逐渐采取措施,如抵税、退税、差别税率等,解决这些问题,最终实现了消费型增值税的发展模式。 3、考虑到我国渐进式改革进程的成功经验, 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我国增值税类型转换可采取分步走、差别选择的道路。即有步骤地进行增值税类型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近期可先选择一些重复征税严重和税负较重的行业,如产业、交通和能源基础产业等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如石油、机械、煤炭、高科技等行业先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扣除。 此外,随着我国征管力度的加大,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中所占比例的逐渐提高及增值税各项政策的完善,同样可直接为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提供成熟的转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