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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矛盾解析(2)

2017-09-21 03:05
导读:三、征管改革与优质服务的矛盾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行集中征收、分类管理,意味着同一城市或同一县域的纳税人将集中到直属征收局办理纳税事宜;
  三、征管改革与优质服务的矛盾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行集中征收、分类管理,意味着同一城市或同一县域的纳税人将集中到直属征收局办理纳税事宜;分别到有限的若干个主管管理局办理涉税事宜。在我国城市拥挤、交通不便的状况下,会给纳税人办理纳税、涉税事宜带来不便。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处理好征管改革与优质服务的矛盾,是税务机关应当重视并予解决的难点。  提倡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机关工作的重点,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文明办税、优质服务工程,密切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塑造了良好的税务形象。提倡为纳税人服务也是当今国际潮流,1998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亚洲税收管理研究组织(SGATAR)第28届年会和1999年5月在萨尔瓦多召开的美洲国家税收管理中心(CIAT)第33届理事会,均专题研究了“税务机关如何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我国加入WTO后,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中更应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重视如何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  处理好征管改革与优质服务的矛盾,应在以下方面下功夫:一是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尽管我国的税收征管经历了与1994年税制改革同步进行的第一次改革和1996年以征管查分离为主要的第二次改革,但目前有的税务机关领导和少数税务人员尚未完成从管理者为主到服务者为主的角色转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程度不同地存在。在这次以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征管改革中,应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尊重纳税人,以优质服务回报纳税人,把为纳税人服务贯穿到税收征管具体工作中去。二是大力推进相关的征管改革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针对集中征收后纳税人申报、纳税不便的状况,改革申报、纳税方式,实行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和电子缴税、邮税联网缴税、银税联网缴税等多渠道纳税方式并重。据悉,加拿大全面实行纳税电子化,税务申报软件成了2000年加拿大最畅销的软件之一,对大多数纳税人来说,有了税务申报软件,他们不必再依赖懂税法的专业人士,自己就可以方便地完成纳税事宜。我们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在“金税工程”中开发增值税申报纳税子系统,以便采取电子申报、电子缴税的方式。随着电子化的,其他有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因特网采取电子申报、电子缴税的方式;城区的其他纳税人可利用所在地银行、邮电网点多的优势,选择电话申报或邮寄申报、邮税联网缴税或银税联网缴税的方式。三是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新西兰政府于2000年9月正式启用了税务机关开发的税收服务电子(ROB),其内容是在线申报和网上纳税,可供纳税人在线提供资料或对税法质疑,以及税务机关的税法答复和案件公布等。新西兰政府称,此举旨在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我们可以借鉴新西兰的经验,尽快开发、使用税收服务电子网络,接受纳税人网上申报和纳税,宣传税法和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的提问,进行税收执法公示,公布税务案件查处情况等,为纳税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征管改革与税源管理的矛盾  基层税收征管机构收缩后,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尤其是农村税收存在着漏征漏管或少征少管的问题。随着第三次征管改革的实施,将进一步收缩基层税收征管机构,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漏征漏管或少征少管的问题将更加突出,税源流失将更加严重。目前有少数税务人员认为第三次征管改革实行一个县、市级税务局仅设一个征收局、少量综合性的税务分局,就意味着放弃农村税收。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或观点是片面的。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无论税源大小,无论地域远近,都应当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征管改革与农村税源管理并无根本冲突,关键是如何处理好产生的矛盾。应根据第三次征管改革后农村征管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处理好征管改革与农村税源管理的矛盾。一是科学地保留综合性的税务分局。为了加强农村税源管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可以根据本县市农村乡镇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撤乡并镇工作,适度保留或设立跨乡镇区划的综合性的税务分局,一般以距离县城或市区20公里以外的4-5个乡镇保留或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税务分局为宜。二是农村税收征管推行申报、纳税方式改革。鉴于农村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等)因邮电网点多但电话申报增加成本的情况,可以选择邮寄申报、邮税联网缴税的方式。三是强化协税护税网络。在每个乡镇所在地聘请1-2个代征员,其所属的行政村聘请1个代征员,成立协税护税组。对聘请的代征员进行税收业务培训,合格者发给代征上岗证,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零散税收代征工作。四是、推广巡回申报纳税等行之有效的征管经验。近几年来,有的县税务机关试行了农村税收巡回申报纳税的做法,由征收局会同农村税务分局定期派员巡回所辖的乡村,受理申报纳税事宜,堵塞税收漏洞,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这种做法值得总结、推广。通过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农村税收征管将会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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