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矛盾解析
2017-09-21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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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认
提要:本文认为,鉴于我国的征管现状,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的“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税收征管新格局的过程中,只有正确处理和解决好征管改革与人才、内部管理、税源管理、优质服务的矛盾,才能确保深化征管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伴随着跨入新千年、进入新世纪的脚步,全球化和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大趋势,也为与之密切相关的税收征收管理提出了新课题。尤其是我国即将加入WTO为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目前,税务系统基层征管机构收缩、撤并后,集征收、管理、稽查于一体的全职能基层征管机构仍然偏多;税收执法随意性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税收信息化进程缓慢,税源监控乏力;征管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还比较突出。国家税务总局在征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的征收、管理、稽查新格局。 深化征管改革的方向是:各市区、县城及其周边地区的全职能税务征管机构逐步转化为专业化征管机构,基层征管机构进一步收缩;实施纳税信息高度集中,积极构建先进的机广域,有步骤地推广CTAIS征管软件;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健全的一级税务稽查体系;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这样,一个市县级税务局仅设立一个直属征收局、一个直属稽查局,再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管理分局,建立“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税收征管新格局。要实现上述改革目标,必须正确处理和解决好以下几个矛盾。
一、征管改革与科技人才的矛盾 深化征管改革是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点,而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建立覆盖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立包括以“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要实现上述目标,一方面,要求有一批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才、开发、维护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另一方面,要求税务人员会操作、使用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然而,目前税务人员素质与这一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尽管近几年我们已经认识到税务人员素质与科技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大力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优化人员素质结构,全系统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其素质的提高赶不上科技发展的速度,地、市、县税务机关计算机专业人员仍然相当缺乏,越到基层人才越缺,有的县税务机关竟无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靠一般专业人员维持工作。全系统税务人员的计算机水平也不太高,仍有少部分人员不会操作计算机,另有一部分人员虽会操作也大多是打字、拟文,真正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员不多。在一些发达国家,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很高。如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税务局人均拥有一台计算机,通过应用大量的管理软件,如税款征收管理业务软件、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纳税服务管理软件等,所有工作基本上都能在网上完成。 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处理和解决好征管改革与科技人才的矛盾,尽快提高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一是充实专业人才。每年有计划地招收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以本科毕业生为主,尽可能招收硕士毕业生,以提高人才层次。二是深造专业人才。有计划地选送一批有发展前途的专业人员到高等院校深造,提高其专业水平。三是培训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各税务学校的师资、硬件等,多办计算机知识培训班,对专业人员和税务人员分层次培训,时间可长可短,内容上分为普及班、强化班、专业班。四是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税务人员边干边学,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同时,定期进行计算机知识等级,并将考核成绩与上岗、报酬等挂钩,以激发税务人员努力提高科技素质的积极性。
二、征管改革与内部管理的矛盾 目前在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工作衔接不够,资料信息传递不顺等。建立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的“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税收征管新格局后,一个市县级税务局仅设立一个直属征收局、一个直属稽查局,均为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管理分局。在实际工作中,征收局如何根据管理局的纳税评估和稽查局的稽查结论征收税款,以及收缴滞纳金和罚款,其征收情况如何通知主管管理局、稽查局;管理局如何根据征收局的征收情况和稽查局的稽查情况实施管理,其管理情况如何告知征收局:稽查局;稽查局如何根据征收局的征收情况和管理局的管理情况选案稽查,其稽查结果如何通报主管管理局、征收局;征收局、主管管理局、稽查局之间的资料如何传递等,不仅直接税收征管工作,而且影响税收收入。有些人担心,收缩基层征税网点,设立征收、管理、稽查专业机构,难以协调税收征管,将会导致税收流失。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次征管改革是建立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全方位的改革,只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就可以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据悉,一些发达国家目前采取高度集中征收的模式,美国是世界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全国的税务信息处理中心只有4个;菲律宾作为发展家,全国的税务信息处理中心也只有5个;新加坡和新西兰地域较小,各自只有1个征税网点。我国浙江省和江苏省南京市进行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试点,浙江省国税系统征收单位由600多个撤并为130多个;南京市国税、地税系统各自只设了一个数据处理中心(征收中心),反响较好。由此可见,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经验,还是我国部分地方试点的实践,都证明了进一步集中征收是可行的,可以有效改善目前全国范围内的4万多个征收点对税收政策理解各异、各行其是、肢解税法的局面,税收流失也将得到有效控制。 我们应坚定征管改革的信心,采取积极的态度,消除各种疑虑,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注意处理和解决好征管改革与内部管理的矛盾。首先,应充分利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解决好工作衔接、资料传递问题。该系统可以实现征收、管理、稽查3个专业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要求,只要某一专业机构的操作人员将其资料录入机,其信息即可送达另两个专业机构的计算机,实现信息共享。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尤其是CTAIS征管系统,在研制开发中,既要考虑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各个工作环节的一些细节问题;在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完善。其次,应地制定征收、管理、稽查的内部岗位职责,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3个专业机构之间的工作流程,提出严格的要求,确保工作密切衔接,资料及时传送。再次,制定和实施征管责任制和追究制,对未按工作流程和要求办事、工作衔接和资料传送的人员,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处罚,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