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三)从现代国家发展的路径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是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共同选择
西方现代社会先有成熟的公民社会、后有宪政国家,社会组织在国家与社会的分权与制衡的互动中产生并发展。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政府不干预社会,到二战前后国家积极干预社会,再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新自由主义对政府作用的否定,以及九十年代的“有效政府”的提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经历了“分离——干预——抗衡——合作”的发展历程。目前,西方大部分发达国家普遍形成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友好合作,以达到“善治”的目的。美国霍布金斯大学对42个国家的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显示:非营利组织平均收入的45%来自于政府资助,其中保健(55%)、教育(47%)和社会服务(45%)领域政府的资助尤其显著[2]。与此同时,国际社会也着手同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与对话,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全世界有3000多个社会组织在联合国获得了咨商地位。
三、我国政社关系的现状与问题
中国传统的“社会”起源于国家统治之内的民俗活动,是在国家默许或控制力不及的空间下存在,社会组织不具有分权抗衡的特征[3]。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和行政集权体制,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而且高度政社合一[4]。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组织有了较大发展,但发育不良,行政依附性较强,公众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和支持不够,政社合作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政社之间的边界交叉与模糊并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障碍和问题。
(一)滞后的管理制度和扶持保障政策的缺失,制约和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组织发展与经济社会需要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