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政府信息咨询服务的几点思考(4)
2014-05-21 02:52
导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信息咨询服务。 在建立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咨询的管理体制的同时。还有许多制度需要建立,如:为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应该
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信息咨询服务。
在建立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咨询的管理体制的同时。还有许多制度需要建立,如:为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应该建立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共享制度,以加快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我国政府还要建立良好的信息咨询服务管理制度,用制度来保证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政府应该进行更为积极的信息咨询服务,如在现有网络系统下,政府可以通过组织建立本国企业的全球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目前,大型跨国公司的全球信息收集与处理模式大都是通过在公司内部建立全球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的。单个跨国公司通过自己组织全球网络信息系统,不仅在收集信息和处理成本上造成巨大的浪费,而且也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市场信息。跨国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全球化的,正如新加坡技术公司总经理文科西在讲到全球视野的重要性时说道:“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只要存在一种优势,我们便计划在那里进行生产——在泰国制造产品,因为那里的成本低;在德国制造产品,因为那里的市场巨大;在波士顿则进行研究和开发。”要实现这样的全球化经营目标,必须有可靠的、通畅的全球网络信息系统。政府牵头联合本国跨国公司,建立公司之间的全球信息网络系统是可行的。许多公司在实现了当地化后,收集当地各种市场信息极为容易,而且他们也并不会因为收集这些信息而耗费很高的成本。政府也可以通过鼓励和组织民间国际咨询服务公司来建立本国跨国公司的全球网络信息系统,直接在市场上出售他们的高价值信息。
四、制定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政府信息开发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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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在对外直接投资运行体系中承担起总协调的角色。就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如:扶持多元化信息服务主体政策,其中要发挥公益性信息机构的作用,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促进公益性信息机构的健康发展。“公益性信息服务”是指满足社会成员对信息的基本需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免费或廉价方式,并按非营利机制向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公益性信息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公益性信息服务的社会组织,如公共图书馆、文献中心、科技推广站、就业信息服务中心、非营利中介机构等,其既可由政府设立,也可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信息服务”是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提高全民素质以及消除“数字鸿沟”有着重要意义。
另外,还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如:维护对外直接投资信息服务竞争秩序政策;监管对外直接投资信息服务效果政策;规范对外直接投资政府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政策,使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授权和规范申请者使用相应的政务信息资源;加强对外直接投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政策,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并适时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资产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加工中的不正当行为管理办法,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防治信息加工中的污染;防止政府对外直接投资公共信息资源网络化共享导致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侵犯和利益损害等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等,规范市场化运行。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政府信息资源的商业性开发利用的政策要点应当是培育和繁荣信息内容市场,促进信息内容产业发展,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市场化进程,拉动信息内容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信息内容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依法保护信息内容产品的知识产权,建立和完善信息内容市场监管体系。利用好市场机制,培育和繁荣信息资源市场,大力发展信息资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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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政府信息开发利用的重点需要扶植和培育的三类服务:一是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信用征信服务。由于政府承担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掌握了大量的企业信用信息,是信用服务机构急需的信息资源。应制定征信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通过依申请公开程序获得政府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的操作细则,使这些信用信息公平地提供给各征信服务企业,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二是各种信息咨询服务。政府将大量原本社会不易获得的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公开后,为信息服务机构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这些机构可以此加工形成适应不同行业的企业群体信息服务产品,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带动信息消费。三类是引导IT企业,为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覆盖采集、加工、整合、传输、挖掘、检索等环节的软件与解决方案,以及相关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