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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于1967年8月8日成立,现已拥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秦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东盟东濒太平洋,西临印度洋,北临亚洲大陆,南濒印尼群岛,著名的马六甲海峡是北美航线的汇合点;南海是美、日等大国石油海上通道交汇处,地理位置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作为一个区域组织,东盟的综合实力也日益强大,东盟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超过了全球经济增长的平均水平。近年来东盟成为世界各国自由贸易(FTA)谈判的争夺对象。本文着重分析比较美、日与东盟进行双边FTA谈判的动因。
一、政治因素占据主导地位
(一)美、日都是“一对一”地与东盟各国进行谈判
与东盟整体缔结双边FTA相比,日本更重视与东盟各成员国缔结双边FTA。日本以EPA概念取代FTA,即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经济合作协定”。日本于2002年与新加坡签订EPA,2003年1月1日协定正式实施。2004年初开始与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谈判,与马来西亚缔结的FTA也在2006年7月正式生效;同年9月日本又与菲律宾缔结了FTA,在2007年正式生效。日本与菲律宾之间的FTA协议除了对占双方贸易总额94%的商品实行免税政策以外,还首次在接纳菲律宾的护士、护理人员及实现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日本和泰国的FTA谈判于2005年8月达成了实质性协议,但是由于泰国政局动荡,直到2007年4月3日才正式签署了协定并于2008年生效。日本和印尼从2005年7月开始谈判,2007年8月下旬正式签署协定,年内正式生效。日本与文莱2007年6月正式签署了协定,年内正式生效,谈判前后历时仅六个月,成为日本对外谈判时间最短的EPA谈判。日本与东盟的FTA谈判开始于2005年4月,2007年11月在新加坡签署,2009年4月正式生效。根据协议,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六个东盟成员国将在协议生效后10年内逐步取消90%(按价值和种类计)的日本进口产品关税,越南将在15年内逐步取消90%的日本进口产品关税,柬埔寨、缅甸和老挝将在18年内逐步取消85%的日本进口产品关税。日本与东盟和东盟各国同时推进多边自由贸易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是因为日本认为东盟的各成员国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差距,因而进行个别谈判更为有利。但对区域内存在的共同问题来讲,则以东盟为对象进行协商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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