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农庄经济”发展情况调查(3)
2015-12-23 01:42
导读: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出台激励政策,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要公道确定税费负担,减轻土地经营者压力,让农庄经营者真正享受“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出台激励政策,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要公道确定税费负担,减轻土地经营者压力,让农庄经营者真正享受“优惠”待遇;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3、建立良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要鼓励农庄开发资源上风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远景广阔的农业项目,逐步形成农庄的产业特色和品牌上风。切实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积极帮助农庄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姻”。搞好县、乡、村信息站点建设,及时向本地农庄传递科技、种苗、价格、市场供求及有关政策法规信息。优化农庄发展环境,积极推行税费负担卡和挂牌保护制度,果断杜尽“三乱”;建立治安联防网,严厉打击妨碍农庄经济发展的各种违法行为。
4、切实加强对农庄经济发展的引导。各级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高出发点、高标准规划农庄发展方向,并使之与农村土地开发、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相衔接,从整体上促进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协调发展。村民自治组织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农民的弃田调整集中,成片发包,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大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办好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多渠道开拓劳动力市场,千方百计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为农庄经济的发展腾出更多的空间,促进农庄经济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