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要素市场化(下)(5)
2016-02-02 01:19
导读:总之,要使国家走上轨道,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公有产权制度(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改革,扩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内涵(既包括企业产权也包括资源产权)
总之,要使国家走上轨道,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公有产权制度(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改革,扩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内涵(既包括企业产权也包括资源产权);另一方面要提升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地位,使其逐步成为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转的制度基础。因此,在现阶段,政府提供产权保护,不仅要强调对国有财产的保护,更要强调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尤其要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只有在要素资源支配者不再主要由政府而是由市场承担的前提下,政府提供产权保护才真正具有意义。强调政府的产权保护职能,就是要逐步确立以私人财产权为基础的市场交易制度,建立私人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之间的“契约”关系,使政府成为全体国民的“人质”,即所谓“不代表、不纳税”。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政府提供产权保护才具有真实的涵义;也只有在这种涵义上,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才得以最终建立。
2.经济转型,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当然,确立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建立起现代市场经济。同样是市场经济,也有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之分,亦即是搞法治的市场经济还是搞权贵的市场经济。其中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政府与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大量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市场主导型经济由于其内在的制度特性,更有利于建立一个法治的市场经济;而政府主导型经济则为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提供了较多的机会,存在着滑入权贵资本主义泥潭的客观威胁。
对于中国来说,由于历史惯性的影响,人们在观念上仍然认为,政府应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甚至在党和国家的政策纲领中,也隐含着要建立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政策导向。当前,我国社会各种矛盾日益突出,认真追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主导型经济所引发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客观地讲,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始阶段,政府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市场主体的成长与市场经济制度的发育需要一个过程,为了保证经济生活的链条不发生断裂,在维持计划经济持续运转的情况下,引入市场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成长的空间,继而逐步使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在国民经济中占居主导地位。在此阶段,由于计划体制在经济生活中还有较大影响,所以,政府的主导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这亦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经验——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保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然而,当市场主体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时,政府依然作为要素资源的配置者和国民经济的主导者,其负面作用就远远大于正面作用。
首先是吞嗤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尽管政府凭借行政权力进行资源配置,可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实现政府自身的政治和经济偏好,但在实际上,政府独占垄断利润的代价是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受损。在政府获取巨大垄断利润的背后,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失地农民的利益损失,来自于城市消费者为政府垄断利润的付费,来自对公众投资人投资收益的摄取。从这个角度看,政府通过垄断资源所获取的利润实质上是“行政垄断市场权力的租金”,[26]而为权力租金支付成本的则是国民大众。尤其是当每年数以千万亿元计的垄断利润并未形成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而是变成政府与利益集团的消费时,国民经济的“增长”就衍变为全体国民为政府与既得利益集团“打工”的虚幻数字。
第二是酿成宏观经济波动的隐患。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末期以来,引发宏观景气波动的诱因已经从产品价格变为要素价格。尤其是2004年的宏观波动,表面上看,是由于钢材、水泥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背后却是土地及房地产价格在起作用。而土地价格变动的深层原因,却是地方政府配置土地资源失控所至。特别是在现实的财政压力和政绩考核约束下,地方政府纷纷将“经营城市”作为扩大收入和表现政绩的重要方式。通过土地“农转非”,可以大量获取土地资本增值收益,作为经营城市的原始积累。一些市、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当地财政收入的35%,有的竟然高达60%.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地方政府土地批租的规模越来越大。尽管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中央政府上收了土地审批权,但城市政府的批地冲动并没有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仍然是引发宏观经济波动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