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要素市场化(下)(6)
2016-02-02 01:19
导读:第三是造成市场经济制度的损失。实践已经表明,由政府主导要素资源的配置,不仅不能推进市场化进程,反而通过权力的寻租和设租不断地复制旧体制。
第三是造成市场经济制度的损失。实践已经表明,由政府主导要素资源的配置,不仅不能推进市场化进程,反而通过权力的寻租和设租不断地复制旧体制。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政府将生产多少、怎样生产,销售多少、以什么价格销售的计划经济办法移植到生产要素领域,由此毁掉了市场经济制度最重要的方面。诸如,以政府的行政审批取代了市场主体之间自由平等交易的关系,以政府的垄断价格替代了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以政府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牺牲了国民经济的实质性增长。其最终的结果是,使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功能损失殆尽,将资源配置的要素市场衍变为政府凭借公权汲取社会公众财富的场所。
第四是助长了政府官员的腐败。中国惩治腐败的手段不可谓不严厉,可是政府官员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越演越烈。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没有彻底根除滋生腐败的制度基础——政府官员享有许多可以合法地转化为金钱、但又不受监督的权力,而这些权力的价值正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在不断增加。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集团化,已经成为一种不争的事实。在要素市场中,政府官员正是凭借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掌握了要素市场稀缺资源的分配权,使其拥有较大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而一些企业要想与政府分享权力租金,就必须通过行贿手段来赎买。近些年来,政府官员腐败的大案要案大多发生在土地市场和金融领域,不能不追究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制度性因素。
很长时期以来,理论界总是强调转变政府职能,但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仍然作为经济资源的配置者和国民经济的主导者,经济生活中的细微末节无不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处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政府主观上愿意、客观上也很难实现职能的转变。因此,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彻底改变政府主导型经济赖以维持的现实基础,迫使政府退出市场,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而实现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经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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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经济的转变,并不是完全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使政府更好地发挥增进市场的作用。只有当政府行为受到约束而与经济保持一定距离时,政府才可能成为不偏向的第三方来支持和增进市场的有效运作。[27]因此,在市场主导型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更为重要,主要包括:通过界定和保护产权,激励市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制定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通过调控宏观经济变量,保持经济运行环境的稳定;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和分配政策,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福利保证。 3.鼓励创新,为有效的经济组织创建成长空间
对于要素市场来说,除了要为市场主体提供产权保护,政府退出经济生活领域外,还要为市场主体营造鼓励创新的成长空间。坦率地讲,20多年来,要素市场主体的成长受到了极大地抑制。在政府主导的市场中,交易主体的确立、交易机会的选择、交易价格的形成,以及收益分配的格局完全置于政府的掌控之中,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几乎殆尽。国务院2005年2月发布的《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使要素市场主体的成长环境出现了转机,国家首次确立了要给国内非公有经济以“国民待遇”的政策取向。但同时也必须意识到,一旦进入操作层面还会遇到很多阻力。其中,最主要的是治理观念与政府角色的转变。
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是鼓励创新。凡是个人和企业愿意且有能力去做的事情,尽量地由个人和企业自己去做。只有当个人和企业不愿意或无能力涉足、且又是必须涉足的领域,才应由政府出面。政府的天职是一种社会职能,在个人和企业不断地创新过程中,通过制定规则,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防止个人和企业通过损害他人利益的获益行为,促进广泛的社会目标的实现。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为此,政府的治理首先应从允许的原则转变到禁止的原则。在传统体制下,通行的规则是,除了国家明确授权之外,一切都是不允许的,甚至一些没有被规定允许的行为都有被事后宣判为非法的可能与危险。显然,这种治理观念必然会制约市场主体的创新行为。而现代市场经济通行的规则是,除了明确禁止的之外,一切都是允许的。法律只规定什么是禁止做的,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都是可以做的。这是一种鼓励创新的法治理念,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活力的重要因素。鼓励创新,意味着凡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做的事,都是可以做的,都是不违法的;而当人们发明出各种新的做法和交易方式后,社会若认为这些创新行为有损其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利益,可以通过立法程序规定这些行为为非法。总之,政府制定规则,旨在抑制反公共利益行为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类行为主体的创新活动,并以此为动力,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