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要素市场化(下)(7)
2016-02-02 01:19
导读:第二,各种规则的制定主要是限制政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其前提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
第二,各种规则的制定主要是限制政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其前提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约束的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第二个作用是约束经济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但由于政府的权力天然地大于企业或个人,政府可以有各种老百姓没有的手段,所以,政府对经济随意干预的倾向很难自我抑制。如果经济人理性地预期政府的这种行为,便没有激励投资,或做扭曲性投资,甚至去贿赂政府官员以换取政府干预的减少。这就构成对经济发展的障碍。[28]正是由于政府具有制定规则和行使权力的强势地位,人们面临的最大威胁是政府凭借公权对私权的伤害,因此,各种规则的制定主要是限制政府。如果政府行为不受法律约束,独立的企业制度和自由交易就没有根本的保障,那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不存在了。
第三,营造市场主体与政府博弈的法治环境。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改革的真正动力来自于受到压抑和损害的利益群体,人们为了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力,通过自主的创新行为不断冲破体制的束缚,由此推动改革的不断深入。近年来,发生在要素市场中的一些事例同样证明了这一点。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民分享到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好处,农民集体探索了很多变通办法,让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为了维护资本市场中公众投资人的权益,在股权分置的改革试点中,国有股股东必须向公众投资人(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才能获得流通权;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出现的“民工荒”,迫使大量的企业主提高了农民工工资,改善了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促进一些地方政府增加了公共产品供给。这些事例表明,市场主体会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自发地对体制框架的束缚提出挑战,由此逼迫体制做出适应性调整。因此,营造市场主体与政府博弈的法治环境,是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积极培育自律性的社会组织,使不同利益主体具有组织化的利益表达形式;在政府决策程序上引入民主的机制,由市场主体自己决定何谓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应当通过何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等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保障信息自由、新闻自由,重大决策让公民知道,重大规则让公民讨论,为公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和监督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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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我们必须认识到,要素市场化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不仅牵涉到经济体制中的深层次矛盾,而且牵涉到整个经济、社会、政治生活层面最基本的制度安排。甚至可以认为,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成败,将决定于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最终命运。值得庆幸的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伴随着不同利益主体的成长,利益主体的权利意识已逐渐形成,这将会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推动力量。这种力量会自主地对现存的制度框架提出变革的要求,从而使制约利益主体发展的体制框架不断做出适应性的调整。这种自下而上的推动与自上而下的调整,将形成一股体制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合力,推动着中国社会不断向前迈进。
索引:
[1]参见陈锡文在“征地制度改革”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自鹿心社主编:《研究征地问题探索改革之路》(二),中国大地出版社2003年版。
[2]参见樊纲、李扬、周振华主编:《走向市场1978-1993》,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参见徐善长:《生产要素市场化与经济体制改革》,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参见樊纲、李扬、周振华主编:《走向市场1978-1993》,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5]引自刘守英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土地要素市场化与收益分配”研讨会上的发言记录整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