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外资流入障碍分析(2)
2016-04-04 01:02
导读:2.2 产业准入相同,难以构造新的政策优势,也与WTO规则不适应 目前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产业准入范围大体相同。在传统产业领域,由于西部地区产业结
2.2 产业准入相同,难以构造新的政策优势,也与WTO规则不适应
目前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产业准入范围大体相同。在传统产业领域,由于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层次低,产品技术含量低,很难打入国际市场,而国内市场已基本饱和甚至严重过剩,对外资吸引力不大。在高新技术领域,除少数中心城市外,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基础和配套服务能力不强,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要么发展组装生产,要么自带研发机构,从而增加了投资成本和风险,显然,在相同产业准入范围内,外商投资东部而不选择西部。
西部地区现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主要精神,就是规定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鼓励;对一般竞争性生产项目实行允许,对竞争性经营项目实行准入限制,或设置股权限制;对非竞争项目和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领域实行禁止。准入政策的弊端在于,造成不同投资主体待遇不公,内资准入限制比外资少,内资中国有资本比其他投资限制少。而加入WTO的协定要求进一步开放产业领域,降低准入门槛,现行开放政策与此精神形成冲突。总之,构造西部地区开放引资的新优势在于扩大产业领域开放,实行比东部地区更少的准入限制和更低的准入门槛,对外资逐步实行国民待遇。
2.3 政府包揽一切,与WTO要求培育企业成为面向国际市场的引资主体不适应
WTO规则要求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以项目为载体,企业为引资的主体,政府的职能是协调和服务,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而不是直接参与和干预企业的决策。
目前,西部地区的招商引资主要依靠政府大包大揽,由各级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大型招商团,周游列国考察,形成意向;举办大型经贸洽谈会、引资会,遍邀国内外政府机构、企业参会等。其弊端在于:首先,大量的引资项目在短短几天的招商会推出,外商缺乏充分的考察研究,很难确定投资意向;其次,政府招商使企业对政府引资产生严重依赖,背离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培育企业(而非政府)作为市场的主体;再次,使政府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最后,政府招商带有“拉郎配”色彩,企业难以真正自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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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每年举行的省级大型贸易洽谈会,陕西有“西洽会”,宁夏有“宁洽会”,甘肃有“兰洽会”,新疆有“乌洽会”,四川有“西博会”,重庆有“一会一节”,云南有“昆交会”,其他各式各样招商会则更多。每举办一个大型的投资贸易洽谈会,往往需要政府斥资数百万,提前数月准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从实际效果看,尽管参会单位不少,但本地或国内代表团多,真正的外商较少,能在会上达成投资意向的更少。会上发布的一些签约项目,有的事先商定,只是履行签约程序;有的临时草签投资意向,没有经过中外双方反复磋商,结果签约多,履约少,资金到位率不高。
2.4 西部地区人力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均衡化
一般认为,西部地区最大的引资优势是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实际上这种优势并不明显。
第一,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外资企业投资中国主要追逐的是市场扩张和配置研发人才。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水平低,购买力弱,市场比东部地区要小,人才稀缺,对外资的吸引力当然就弱。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2000年全国每10万人中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才含量为3,611人。西部外资集中的三省市中:陕西为4,138人/10万人,四川为2,478人/10万人,重庆为2,802人/10万人,可见,陕西略高于全国水平,四川、重庆的人才含量不高,对技术密集型外资、大型跨国公司吸引力弱。第二,由于劳动力可以流动,外资企业在东部沿海地区同样可以获得与西部地区等价甚至更低廉的劳动力供应,使西部地区廉价丰富的劳动力独占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均衡化和广域化。第三,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低,产业工人少,尤其是熟练技术工人少,和东部地区比较,西部地区并不明显的劳动力廉价优势反而被技能
培训成本抵消。 2.5 区位劣势将使外资进入西部要付出更高的
交通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