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业大步走出国门探讨(6)
2016-08-19 01:09
导读:(八)做好多种形式的保险、保函、担保工作及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实践证明,要想在国际市场上能够成功,必须做好一系列保障工作。工程项目的政治风险规
(八)做好多种形式的保险、保函、担保工作及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实践证明,要想在国际市场上能够成功,必须做好一系列保障工作。工程项目的政治风险规避必须由国家来保障,经济风险可分散到相关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政府机构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我国从1982年与瑞典签订了第一个投资保护协定起,到目前为止已与112个国家签订115个此类协定,并且还在与没有此类协定的国家商谈签订,但20多年来,我国至今还没有一家企业利用投资保护协定来维护过自身合法权益。这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好好研究利用,保护自己的利益。为增加招标成功率,进行多方保险和保函是非常必要的,这需要国家、金融企业、建筑企业共同合作来完成。同时,对在外工作的人员的人身及部分经济收入安全,也要由国家或有关部门、企业、其他相关机构来进行,解除国外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九)加强高级人才培养和一般劳务人员培训具有技术、管理、法律、语言等胜任能力及政治素质好的对外工程承包人员是严重短缺的,培养的方式应多样化,国外实践培养,高等院校进修,专门知识培训,高校正规培养,都可尝试,还可在国内国外
招聘。一般技术人才的培养要跟上,对农民建筑工的培训和教育更应重视,如有可能,尽量使用我们国内的建筑工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建筑企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要特别重视,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师资和培训任务,逐渐提高农民建筑工的技术及政策法律水平,这是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常抓不懈。
(十)政府优质服务与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应以“走出去”战略为重大战略任务,彻底转变职能,切实做好所需服务。对外投资法律法规要制定和有效实施;外交支持必不可少;信息服务要领先:企业重组、各行业相互配合需要政府指导和协调;国外政治风险,不可抗力,信誉与资质担保都离不开政府。对进入国际市场的弱小企业进行扶持,甚至干预支持,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行的,也符合国际惯例。我国现有财力物力雄厚,外汇储备充足,是强有力扶持企业“走出去”的大好时机。税收减免,出口退税,部分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财政补贴,对外援助项目支持等,在符合战略利益的基础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是“走出去”成功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