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2)
2016-09-22 01:19
导读:3.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实现银行的公平竞争。首先,虽然同样具有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功能,但是在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上,
3.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实现银行的公平竞争。首先,虽然同样具有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功能,但是在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上,存款保险的作用方式并不等同于最后贷款人。最后贷款人机制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央行的再贷款,而存款保险资金则来源于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与此同时,最后贷款人机制在履行的过程中涉及与多个政府部门的沟通,并不需要独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问题银行,属于个案处理范畴;而存款保险制度事先就已经对保险范围和救助程序等基本要素以合同形式予以明确,并且借助专业化和市场化的手段来处理问题。也就是说,没有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就很难形成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其次,存款保险制度也消除了储户对中小银行的歧视,使各类银行能够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开展竞争。无论储户把钱放在大银行还是中小银行,存款保险机制都为它们提供了相同程度的保护,这使得银行经营效益的好坏主要决定于其自身服务质量,而不在于其规模大小。换句话说,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中小银行增强自身实力,打破大银行的垄断格局。
4.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强化金融监管,减轻监管机构和公众的负担。按照职能划分,各国存款保险可分为单一职能和复合职能两类。所谓单一职能是指存款保险机构只有筹措资金分散存款风险的职能,而复合职能则是指除了具有分散存款风险的职能之外,还兼具金融监管职能。就复合职能的存款保险机构而言,通过对投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他们从事风险较大的经营活动或者非法业务,存款保险机构就可以对其进行风险提示或者勒令整改,使得银行监管网络更为严密。 三、存款保险制度也会存在各类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并非十全十美。尽管运行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能够给一个国家带来种种便利,但是也必须正视其消极影响。以美国为例,在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初40年中,几乎没有大的金融机构发生倒闭,存款保险仿佛已经成为阻碍银行危机的低成本良方。但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储蓄贷款公司的破产却打破了这种幻想,使得世界各国不得不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反思,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发挥它们在金融安全网中的作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为了从实证上寻找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体系稳定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家们大量借助计量经济学方法,并从中发现两类事实:一是存款保险体系的设计特征能够影响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和市场纪律,二是制度环境的优劣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成败至关重要。制度环境的缺陷不仅会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起破坏作用,甚至还会阻碍一国的金融发展。相反,一个国家的收入水平越高、制度环境越完美,就越容易把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好,使之发挥更大效用。总而言之,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不当或者制度环境缺陷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包括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委托-代理等诸多问题。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容易诱发银行和公众的道德风险。对银行来说,由于存款保险机构会为经营失败承担责任,最终给予存款者以补偿,因此金融机构就会产生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的冲动,而且只会享受这一活动的高收益却不必担心背后的危害性。对公众来说,存款保险可能使他们失去关心银行业绩和安全性的兴趣,甚至使资不抵债的银行也能够继续吸收存款,从而使金融市场的效率总体下降。
第二,当金融机构可以选择自愿参加存款保险体系并且费率统一时,就会产生逆向选择行为。经营状况良好的银行感觉他们没有必要参加存款保险,而经营不善的银行却感觉到存款保险极富吸引力。最后,存款保险体系只剩下劣质银行,直接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构成威胁。
第三,当存款保险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并且缺乏相应的外部监督时,就会产生委托-代理问题。存款保险制度广泛联系纳税人和存款人、存款保险机构以及投保银行等多方利益,其中存款保险机构既是管理者也是代理人,完全可能将自身利益置于纳税人和存款人之上,既不愿意对投保银行严密考察,也不愿及时关闭其中没有清偿能力者,并且最终把成本转嫁到纳税人或存款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