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系统的类型及期特征分析(2)
2017-04-18 01:13
导读:我国经济和科技体制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国家创新系统已经初具规模,就各个子系统而言,都已经有可观的创新能力,但是从系统整
我国经济和科技体制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国家创新系统已经初具规模,就各个子系统而言,都已经有可观的创新能力,但是从系统整合的角度分析,尚存在很多。如政府与市场在创新中的互动关系尚未明晰,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还没确立,科技体制改革还不能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问题,创新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的外部环境还不理想等。
3 经济圈创新系统
经济圈创新系统是由国内地理位置邻近、经济、技术交流频繁的区域所组成的创新系统。这个层次的创新系统的基础是经济的交流密度。其特点是以经济合作、技术合作等作为联合的纽带,可以是跨市(如传统的珠江三角洲创新系统)、跨省(如长江三角洲)、跨行政区域(如泛珠三角创新系统)。在大珠三角中,香港、澳门虽然是行政特区,经济体制、制度和广东不同;在长三角中虽然上海是直辖市、江苏、浙江是省级行政单位,但上述的两个都市带由于地理位置的接近,传统文化、风土人情的相似,经济、科技、学术交流一直很频繁。经济圈里成员通过发挥自身的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科技优势、教育传统,进行资源共享、优劣互补,这样有利于创新系统中各要素的联合和互动,提高该创新系统的绩效。但是,由于此类创新系统属于跨区域创新系统,每个区域都有其各自的利益追求,创新系统的冲突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对创新系统内部进行协调。
以长三角创新系统为例,上海、江苏和浙江对外的开放度比较高,并且各自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它们的知识创造、知识流动、技术创新和创新绩效等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在全国范围内都居于前列。但是,由于行政体制和的局限,这三个省市的区域创新体系都各成体系,相互之间缺少联系和互动,各地的创新活动没有形成合力,从而和制约着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具体表现为:科技资源布局分散,技术创新的跨城市协同创新体系、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匮乏、集成创新的基地不足,区域内缺乏联动;产业结构严重雷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有待提高。上述现象严重地阻碍了长江三角洲的未来的科技领先地位,必须予以战略性的高度重视。要提高长江三角洲的整体竞争力,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增长极,就必须有效整合区域内的各种创新资源,协调三地的利益,通过构建一个高效的区域创新系统来提高整个长江三角洲的国际竞争力。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4 省级(直辖市和行政特区)创新系统
省级创新系统是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创新系统,它是国家创新系统下的第一级子系统,比较完备的创新系统。、科研机构、政府等主体要素,、合作、开放等功能要素,制度、政策、文化等环境要素都完全处于系统区域内。这一层级的创新系统的特点是以行政区划和行政主权规定了创新系统的范围和区间,优点是在统一的行政主权下,各项科技创新工程的较易开展,各方利益也比较容易协调。
省级创新系统由于各省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能力、制度安排、文化背景等的不相同;创新系统里各要素的互动和协调效果不相同,导致我国各省创新系统的发展存在一个优先次序的现象。根据创新系统的绩效的不同,我国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的省级创新系统,一级创新系统:北京、上海、香港等;二级创新系统:广东、浙江、江苏等;三级创新系统:湖北、福建、陕西等;四级创新系统:贵州、广西、甘肃等。每一级的具体评价见附表:
5 市级(包括某些有条件的县或区)创新系统
市级创新系统是省级创新系统下的子系统。这一层级创新系统里政府是一定存在于该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存在于区域内,也有的不在该区域内。在我国,一般是省会城市或某些地级市区域内都完全具备创新的要素,如广州、杭州、南京等创新系统科研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及各种功能要素和环境要素都完全具备。某些地级市,如东莞、温州等区域内就没有型大学,但其创新系统的绩效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