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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问题及策略(2)

2017-05-04 01:02
导读:(2)加快理论研究,制定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现在可持续发展到处都在讲。但是,如果没有能够指导可持续发展实践的经济理论和具体的 评价指标 ,又如

  (2)加快理论研究,制定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现在可持续发展到处都在讲。但是,如果没有能够指导可持续发展实践的经济理论和具体的评价指标,又如何知道决策和实践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呢?长期以来,城市建设的理论和政策都是重资源开发,以发展国民经济为主线兼顾市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因此,必须针对我国国情建立一套适用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指标体系。第一,生态城市应采用整体的系统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地理解城市环境、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政府应积极支持和组织环境经济学家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探讨、研究,使环境经济学研究的领域扩大,发展成为包括“新财富理论”的多科学、多层次、多分支、交叉性综合性学科。第二,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多元化的。分解为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目标、结构优化目标以及效率公平目标。这些目标又应按生态城市建设的阶段(初级、过渡、高级阶段)分解为阶段性的目标,形成评价指标体系。用它在建设的各个阶段来衡量城市生态化速度与变化态势、能力和协调度。在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下来编制城市规划条例、械市建设条例和城市管理条例。   (3)建立生态城市环境保护新机制。环境质量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从社会主体角度看,社会行为可分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这三种行为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而不可持续发展或可持续发展都决定于这三种行为。在过去的发展模式中政府、企业、公众的行为都没有考虑到自然环境的有限性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制约,没有把自然环境纳入到经济系统中,致使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深度与广度不断增大。政府应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主导力量,应加大力度、有效的引导、规定、维护、激励整个社会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行为:第一,国家应提升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能和地位。实质性的参与国民经济决策活动,重大项目从初步方案拟订就应征求国家环保总局的意见;第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队伍的建设,完善体系、加强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和敬业精神;第三,在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中设置生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构,负责政府各部门间管理职能的协调和监控,以推动生态城市建设计划的实施;第四,强调城市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为中的地位和责任。制订和实施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市场推进就是环境保护引入价值观念,建立和推广市场机制。通过税、费和环境产权的手段明确人与自然的关系、企业与自然的关系,配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契约意识,以达到遏止环境滥用,促进公众和企业认识环境的使用价值、自然的生态价值和生命支持功能,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的目的。有效执法监督的前提是:有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法律综合体系,使城市生态化发展法律化、制度化;有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化建设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在西方国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而且公民环境权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充实,现已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议政权和环境索赔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公众参与,应体现在环境决策参与、环境监督参与、环境投资参与和个人环境行为等方面。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4)把握关键环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全面的从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各方面进行综合研究。以人为本制定战略性的、能指导和控制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蓝图与计划。它必须具备科学性、综合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把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生态平衡作为强制性内容。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一旦批准,必须具有法律的权威性,任何改变都必须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第一,修改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充分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第二,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机制,改变建设项目提出者、计划者、决定者、运作者同属一个体系的状况,使每个环节都能有效的得到控制。第三,建立新的城市规划过程程序,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全局的观点。第四,强调专家论证的科学性和独立性,以避免“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和“长官意志”。第五,建立公众参与的正常渠道,以提高公共决策的正确性。代表市民的最大利益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公平。生态城市规划除了常规内容外,还应重点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应确定城市人口承载力,人口承载力不是指城市最大容量,而是指在满足人们健康发育及生态良性循环的前提下人口的最大限量。第三,城市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城市的职能和性质以及城市的基本活动方向、内容、形式及空间分布。因地制宜地按照生态学中的“共生”原理,通过企业之间以及工业、居民与生态亚系统之间的物质、能源的输入和输出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物质、能量的综合平衡。第四,提高资源合理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及再生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在城市区域内建立高效和谐的物流、能源供应网,实现物流的“闭路再循环”,重新确定“废物”的价值,减少污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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