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制度因素对乡镇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2)
2017-08-04 04:49
导读:1.7 产业政策的失策 解放后,我国为了打破西方封锁,尽快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实行优先发展重的战略是必要的和正确的。但改革开放后,我
1.7 产业政策的失策
解放后,我国为了打破西方封锁,尽快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实行优先发展重的战略是必要的和正确的。但改革开放后,我省产业政策没有像浙江省等省市那样及时调整,对轻工业和第三产业重视和支持不够,严重影响了县、乡民营经济的发展。
1.8 税费制度的制约
现行税收法规对民营实行上是双重征税制度。民营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后,用企业留成利润增加职工工资和将股息分红转股权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很不公平的。此外,民营企业承担税外缴费名目繁多、数额巨大,不堪重负。
1.9 信用环境的恶化
不少乡村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不守信用,假借改革改制甩包袱,通过申请破产、转产、注销法人等,悬空或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企业制作假账、虚报利润,套取借款和群众集资,有些私营企业和个体业主采取欺骗手段推行高息借款,当“拆东墙补西墙”无法延续、难以为继时,即一逃了之。这种恶劣的信用环境,使得机构和民间资本的持有者望而生畏甚至不寒而栗,避之都唯恐不及。
1.10 政绩考核的误导
现在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政绩考核主要是看计划生育、治安、农民负担三个“一票否决”,对的考核主要看搞了多少项目,争取了多少无偿投资,而不是看激活了多少民间资本,培育了多少企业(市场主体)。
2 对策
上述10个制度因素对乡镇民营经济发展的程度不同,其中主要的有四大因素,制度、财政金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保制度。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2.1 改革教育制度:让乡镇民营经济有更多的能人来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对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能将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压在农民头上;二是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这是农村素质教育的基础;三是改革现行的扶贫政策,减少救济性扶贫,变输血性扶贫为增强造血功能性扶贫。让农民更多地接受
培训、培训、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让农民子女上得起学,最好在今后20年内逐步普及高中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层次太低),以适应知识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对人才素质的需要。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要通过改革教育制度,提高广大农民整体素质,加大人力资本投入,使他们敢于离开农村,脱离土地去创业谋发展,有能力发展民营经济。
2.2 改革土地制度:让乡镇民营经济有土地、有空间发展
一是明确界定土地产权,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可以抵押贷款);二是改进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给予失地农民足够的经济补偿(让农民愿意放弃土地);三是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要促使农民减少或解除对土地的依附和依赖。
2.3 健全社保制度:让脱离土地发展民营经济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有后路可退
我们国家暂时没有财力将所有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但我们完全可以逐步地将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这样可以解决脱离土地、从事民营经济的农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促使他们放心大胆地发展民营经济。
2.4 改革财政金融制度:让乡镇民营经济有资金发展
一方面,政府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乡镇民营业主起步创业,或将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另一方面,要逐步开放和规范民间资本市场。应该针对已经或正在变化的实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修正和改革传统的金融政策,为逐步开放国内的金融管制特别是县市区一级的金融管制,尽快发育县市区一级的资本市场,培育地方资本市场主体,充分动员和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县域乡镇民营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