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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對之批評道:“‘欲爲仁,必先識仁之體’,此語大可疑。觀答門人問爲仁者多矣。不過以求仁之方告之,使之從事於此而自得焉爾。初不必使先識仁體也。又以放心求之問甚切,而所答者反若支離。夫心操存舍亡,間不容息。知其放而求之,則心在是矣。今於已放之心不可操而復存者,置不復問。乃俟異時見其發於他處而後從而操之,則夫未見之間,此心遂成間斷,無復有用功處。及其見而操之,則所操者亦發用之一端耳。于其本源全體,未嘗有一日涵養之功,便欲擴而充之,與天同大,愚竊恐無是理也。”(《知言疑義》)
朱子的批評大致有三:第一,朱子在此尚未直接否定仁體不可識,只是不同意將“識仁”看做下手的工夫而已。就是說,工夫只是下學,即在“求仁之方”上用功,而上達則自在其中。故不意刻意在上達處用功也。南軒則順著朱子的意思,曰“必待識仁之體而後可以爲仁。不知如何而可以識也。學者致爲仁之功,則仁之體可得而見。識其體矣,則其爲益有所施而無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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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答爲仁之問,宜莫若敬而已矣。”可見,南軒不僅順著朱子的意思說“爲仁”先於“識仁”,且根本反對識仁之可能。第二,朱子曰:“及其見而操之,則所操者亦發用之一端耳。于其本源全體,未嘗有一日涵養之功,便欲擴而充之,與天同大。”在朱子看來,若缺乏在本體上的涵養之功,而只仁體發用之一端上操存,如何便能擴充開來以至於與天同大?就是說,即便能識仁,卻未必便能爲仁。
識仁乃是已發時工夫,即在心之流行處體認仁體。常人之心莫不是放心,其間雖有良知萌發,此爲仁體之發見處,然而去體認這良知的卻是放心,因此,彪居正不免有“以放心求心”的疑問。五峰舉《孟子》中齊王之“不忍人之心”爲例,一方面表明良知無所不在,利欲之間猶有可見,所以,察識工夫是可以成立的;另一方面,要在良知中體會一個仁,然後方能加以操存涵養之功,所謂“充之以至於大,大而不已與天同矣”,正是說的仁體。仁有小大,然仁之爲仁,正在于要涵容他者,私情與大公之情便是如此,然常人並非無仁心,只是量小而已,故齊王之包容心僅能止於祭祀之羊,而不能及于百姓,這正是量小而已,然不可謂之非仁也。識仁不是識得此心爲善,而是識得仁體。何謂仁體?便是仁之所以爲仁,即本質上的一種對他者的涵容心。如能識得仁體,則自知當下良知之小,自能要去擴充以至大。故不輕許人以仁,蓋因爲仁之爲仁,只是心量上的不同,而心量之擴充是無止盡的,故求仁未可有盡也。!
第三,若是須先識得仁體時,方能爲仁,在朱子看來,這種工夫不免有間斷之過。因爲良知之發見往往是偶然的,且即便良知發見,亦未必能當下覺察到,那麽,良知未見之時,功夫如何做呢?這個問題確實切中了識仁工夫的毛病,後來,湖湘學者又認爲即便在“放心”時亦可以觀仁,便是後來的“觀過識仁”說。
“觀過識仁”說不知爲何人提出,在五峰本人的著作中未見此說,卻屢見於湖湘後學與朱子之論辯中。④我們不妨作這樣一個推測,正是出乎對朱子在《知言疑義》中的批評的回應,更多的是意識到朱子的這種批評的份量,所以,湖湘後學諸子才提出這個學說。因爲在湖湘學者看來,察識乃是一種已發時工夫,而人應事接物時所萌生的念慮或爲善或爲惡,念慮之善自能識仁,而念慮之惡時亦未嘗不可藉此識仁也。
雖然,“觀過識仁”說亦有所本。明道《定性書》云:
夫人之情,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爲甚,第能於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惡,而於道亦思過半矣。
怒時乃人之過,忘怒即爲觀怒之法。蓋人於怒時,常常爲情所系而不能自拔,即便有人曉以理之是非,亦不能明。然人怒過後,則常能悔其前怒之非也。可見,若人能於怒時遽忘其怒,則理之是非自明矣。而忘怒非是將注意力轉移至他處,而是要在怒之當下同時卻能與怒保持一種距離,如審美中的靜觀一般,則人自出離於怒,而怒亦不足以牽動吾心矣。這樣一種經驗其實並不難,因爲每當我們怒過後,回首前事時,那樣一種心態正是我們在此所說的經驗,只不過常人往往是在事後而有,而學者之功夫則是要在當下經驗到到這樣一種與怒的距離。
“觀過知仁”說可以說是湖湘學之精要所在,非此處數語所能明,故一筆帶過,留待他文再作探討。
觀五峰語,可知五峰是要將“爲仁”與“識仁”區別開來,認爲識仁是爲仁之入手工夫。爲仁乃整個爲學工夫,不僅包括識仁之上達工夫,亦包括涵養之下學工夫,⑤先須識仁,方能行此爲仁之他事,故工夫之次第須是先察識而後涵養也。
其實,先察識而後涵養之工夫次第亦本諸明道。《識仁篇》云:
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訂頑》意思,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之而樂,亦不患不能守也。
明道此章備言存養(涵養)之法。“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即先須識得仁之所以爲仁之理(仁體),然後存養之。如何存養呢?以誠敬存之。此種存養法乃是先識仁體而後有,故其與作爲入手工夫的存養不同。後者即伊川、朱子所說的“主敬”工夫,須是整容貌,正思慮,“戰戰競競,如臨深淵,如臨薄冰”,而明道所說的誠敬工夫則不然,“不須防檢,不須窮索”,只是涵養本體,未嘗致纖毫克己之力,久之,舊習自去,下學之效自在其中。
觀明道之意,可知學者做工夫須先識仁體,然後加以存養之功,久之,則自有克己復禮之效,進言之,工夫只須在上達處做,下學之工夫自在其中。這樣一層意思正是五峰“先察識而後涵養”工夫之精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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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知行問題與朱子對湖湘學的批評
湖湘學者對知行概念的理解乃上承明道,即:知是對本體的知,即所謂知仁、識仁或察識;而行是常存此已識之本體而勿失也,即所謂涵養或存養。然就朱子而言,根本反對知仁、識心作爲工夫之可能,認爲只可能有對具體事理的知識,至於對於本體的知識則是工夫至極而後有的效驗,即所謂下學而上達,因此,行在朱子那裏則不是涵養本體,而只是主敬的工夫。主敬是一種涵養於未發時之工夫,即未與事物相接時當動容貌、整思慮以收斂其心,使不放逸而已⑥;而省察則是要在心之已發時察知念慮之非,即知一事一物之理。如此說知行,自然是行先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