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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开创中国特色事业新局面》(2002/11/8)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十六届四中全会(2004/9/19)则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之一提出来,这表达了政治上层对社会发展尺度的一种基本把握,也表明中国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和,谓百姓和谐。”(《礼记·祭义》“致和用也”孔颖达疏)。构建“和谐社会”,笔者认为离不开三个基本向度的思考和改善、发展之进路,即:天人之际的和谐(人与自然)、群人之际的和谐(人与社群)、身心之际的和谐(人与自我)。
阐正文之前先释“和谐”一词。《说文·口部》曰:“咊,相譍也。从口,禾声。”《说文通训定声·咊》曰:“今字作左形右声,字亦作俰,〈广雅·释言〉‘俰,和也’。”《集韵·戈韵》曰:“和,古书作咊。”可见“和”造字与“口”发声有关,而与从“龠”的同声字“龢”有异(按:龠、侖二字亦异,前者即籥yuè,笙箫类之竹管乐器,后者即竹册、书简也)。故《国语·周语下》曰“声应相保曰和”,《国语·周语下》“乐从和,和从平”韦昭注曰:“和,八音克谐也。”《论语·八佾》“从之,纯如也”刘宝楠注曰:“人声、乐声相应而不杂,故为和也。”《尔雅·释诂下》曰:“諧、辑、协,和也;关关、噰噰,音声和也;勰、燮,和也。”《玄应音义》云:“和,和调也,谓音声调和而鸣也。”(卷六“和鸣”注)又云:“諧,和也,谓音声调和也。”(卷十二“相谐”注)。《广韵·戈韵》释“和”曰“諧也”、“顺也”、“不坚不柔也”,贾谊《新书·道术》则曰“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苏洵《谥法》也称“不刚不柔曰和”)。历代基本上都训“和”为应、协、諧、詥、洽、调、适、偕、合等,它与“谐”的意思是相通的,故清代孙诒让说:“和、谐训同,变文以见义。”(《周礼·大宰》“以和邦国”正义);
一、天人之际:人与自然的和谐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宇宙论的重要思想[1],是华夏先人的基本世界观和人生境界。和都非常注重对天人关系的探究,司马迁将自己著书的宗旨表述为“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报任安书》);则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认为人与自然不是对立的,而是合一的。《周易·系辞上》提出了著名的“与天地合其德”的思想:“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儒家经典《中庸》则为我们描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状态:“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人与自然界相互适应,相互协调,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矣”的宏大境界。中国哲人一贯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易》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体现了对自然的积极而恭谦之态度:努力改造自然,参与自然演进,但又不超越自然的承受度,实现“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上》),获得人与自然的和谐生趣。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自然界充满了活力,认为人只有融入于自然之中才是完整的生命。苏轼《前赤壁赋》则以优美的为我们叙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情趣:“惟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而中国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急功近利、惟利是图等,人与自然的“和谐”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尤其是在化、城市化的进程中,生态破坏和生态恶化相当严峻,人们的生存健康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受到挑战,人们对2003年“沙斯”危机和2005年松花江重大污染案尚记忆犹新……说得长远一点,拿森林来说,研究表明:上黄土高原的森林覆盖率在南北朝时期还大于40%,到明清时期已降为约15%,而到1949年则仅为6.1%[2]。明初山西的森林覆盖率在30%左右,明中叶以后下降到15%,清末10%,解放前夕已不足5%。”[3]可见,数据表明随着和社会的发展,中国的生态结构和生态平衡是日益恶化,而且恶化的速度是日益加快。所以,恩格斯列举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等地因砍伐森林以获取耕地但最后这里“竟因此而成为荒芜不毛之地”的现象,列举了阿尔卑斯山脉南坡的意大利人砍光山坡松林而导致山洪肆孽、山泉枯竭以及高山畜牧业毁灭的现象等,并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4]
白居易说:“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而法制不生其间,则必物暴殓而财乏用矣。”[5]自然生态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只有我们拥有了和谐的生态,我们才可能在有和谐的社会生活。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有人与自然、人与万物的和谐为保障。故必须重视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不应纯粹追求GDP的增长,由追求数的增长转为追求质的增长,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资源。;
二、群人之际:人与社群的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还有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群的和谐。“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宽容、多元、“和而不同”(《论语·子路》)的社会,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和“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论语·雍也》)。每个人都有在不影响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每个人的创造愿望与创造才能、创造成果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中庸》说:“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儒家试图寻求建立一种合理的群体生存结构,如、孟子、荀子都主张“五伦有序”,主张“爱人”、“敬人”,主张“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和“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孟子提出“民为贵、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仁政说”,荀子的王制思想和对“群”、“分”的探讨,都是试图寻求建立一种合理的社会群体结构,追求社会的组织化、有序化,所谓“群之可聚也,相与利之也,利之出于群也,君道立也。”(《吕氏春秋·恃君览》)[6]。
人与社群的“和谐”,从平面空间来看,⑴最大范围的是全人类的和谐,即不同国家、之间能和平相处,互相尊重各自的历史和风俗习惯,没有种族、民族歧视,没有富国对穷国的掠夺,实现《礼记·礼运》所谓的“大同”;⑵次之的是地区之间的和谐,即各地区居民享受的福利水平达到一定的社会“公正”,地区产业分工的合理化,地区之间平等合作的加强和利益平衡机制的形成,这一点在我国东西部差距和城乡差距上最明显;⑶再次是社区中的和谐,即乡村、城市生活社区内的人能平等公正,互助互爱,和谐相处等。⑷从社会垂直结构来看主要是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合理的社会结构应是贫富差距不过大,社会财富不过分集中,这就需要公平的阶层流动和合理的政策。所以失地农民、失业人员、城镇困难拆迁户等弱势群体当尤其重视,政府的政策在利益分配上应向他们做进一步倾斜。⑸至于代际和谐、性别和谐、家庭和谐、交际和谐等,都是社群和谐的重要内容。